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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业体制改革的理论讨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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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1-18
第5版(理论)
专栏:学术动态

关于商业体制改革的理论讨论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经济研究所和北京商学院联合召开的全国商业体制改革理论讨论会不久前在北京举行。现将会议上的一些主要观点简述如下。
商业体制改革的理论依据
商业体制改革的理论依据是什么?一种意见认为,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是商业体制改革的理论依据,因为旧的商业体制排斥商品经济,新的商业体制必须面向市场,包括使国营商业企业由政府附属物变成市场运行主体;引入市场机制,大力拓展社会主义商品市场;改商业的行政管理为行业管理。另一种意见认为,商业体制改革的理论依据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运用这一理论,可以正确认识我国的国情和商业的特征,对发展商业和改革商业体制具有全局性的指导意义。第三种意见认为,商业体制改革除了要遵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有计划商品经济理论外,还要遵循商业经济规律的客观要求,这些规律决定了商业经济的运动方向,规定了商品实体运动的方式,也决定了资金运动的结果,因而是商业体制改革的主要理论依据。
商业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
关于改革的总体目标模式,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我国商品流通体制的目标模式是以企业为流通主体,有宏观间接控制的自由流通,包括:企业是流通主体,是独立的商品经营者;整个市场的商品流通是遵循商品经济固有规律的自由流通;国家在宏观上间接地调节整个社会的商品流通。另一种意见认为,上述观点没有表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计划性和公有制的地位,改革的目标模式应表述为:以国有商业为主导,有多种所有制结构存在的有计划的自由流通,包括:一个分层次的间接控制为主、宏观控制有力而又灵活、实行市场调节的体系;一个国家主要管理综合平衡、微观经济活动为多层次的决策结构;一个物质利益原则和社会公平原则相结合的经济动力结构;一个以政企职责分开、横向联系为主、中心城市和行业管理为枢纽的科学的网络结构和管理体系。
关于国有商业体制改革的微观目标模式,与会者一致认为,应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独立自主、自负盈亏、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新型商业企业。但对于目前以承包、租赁形式推行的两权分离思路能否使企业成为市场主体,有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国有商业企业实行承包、租赁经营是深化企业改革的有效措施,可以使企业完善经营机制,真正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另一种意见认为,按两权分离的思路,所有权掌握在国家手中,企业无法摆脱行政干预,而且风险由国家承担,难以开展竞争,企业只能负盈不负亏,并产生行为短期化。出路在于重新构造企业的产权结构,走社会股份化的道路,以社会全体劳动者为持股主体,参与生产资料占有,经营风险由企业和个人承担,这是既符合公有制原则又符合商品经济原则的、适应生产社会化专业化要求的企业组织制度,是深化商业企业改革的可行途径。还有一种意见认为,两权分离要以国家的政治权力和财产权力分开为前提,主张在国家商业行政管理体系以外,另建国有商业的投资公司,中央和地方资金交给公司经营,现有企业的发包、出租、变卖由它们负责,使政府的两重身份和两重职能分开,从而有助于建立健全的商业行政管理体制和企业经营机制。
(钟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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