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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联组会审议法律草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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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1-20
第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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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联组会审议法律草案
据新华社北京1月19日电 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今天举行联组会,就几个法律草案作进一步审议。
彭真委员长参加了今天的联组会。副委员长彭冲、廖汉生分别主持了上下午的会议。
会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宋汝棼、项淳一分别作了关于水法草案和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惩治走私罪两个补充规定草案的修改意见的汇报。
关于水法草案,侯学煜委员认为,水法应以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水资源为宗旨,强调保护生态环境,不应对围湖造田开口子。张承先委员建议,草案应规定禁止围垦河流,如需围垦,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并经过省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叶笃正委员说,现在不少河床、河滩有不少违章建筑,建议水法增加这方面的处罚规定。
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和走私罪的两个补充规定,洪丝丝、伍觉天、杨立功、刘有光、宋劭文、罗琼委员认为,草案规定的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6个月的,是挪用公款罪,期限规定得也过长,不利于煞住这种歪风,应予以修改。
在谈到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草案时,何英委员说,这个法不可能十全十美,在实施中还会遇到一些困难和阻力,但有这个法比没有法好得多。
在今天联组会上发言的委员还有:袁雪芬、邓家泰、裘维蕃、武衡、林一山、段苏权、王淦昌、谷景生、沈鸿。列席会议的地方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颜义泉、赵明坚、刘慈恺、卫之民也在会上发了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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