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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领导与外商对话 解决实际问题改善投资环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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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1-21
第2版(经济)
专栏:

天津市领导与外商对话
解决实际问题改善投资环境
本报天津电 记者肖荻报道:“凡是我今天当场已经宣布的改进措施,会后都认帐,都兑现;凡是尚未答复的,都要尽快给以答复。”天津市主管对外经贸事务的副市长李长兴,1月18日和天津经济开发区中外合资企业外方经理们对话中的这番话标志着天津市为改善投资环境作出的又一努力。
在对话中,来自香港、美国、法国、新加坡、日本的外商,就改善投资环境友好而坦率地提出许多意见、批评和建议,涉及到海运期限、人才来源、原料供应、水电房租费用、厂房质量等方面。
李长兴很欣赏外商们提出的“唇亡齿寒”的观点。他说,我代表天津市政府郑重声明,要尽一切努力,按照国务院关于改善投资环境22条规定的精神,在最短期间内搞好符合国际惯例的、使外商有利可图的小气候。他当场宣布,请海运部门在浮动价格内给予开发区外向型企业最优惠待遇。凡愿到开发区合资企业工作、并被认可的人才,在本单位辞职受阻时由市有关部门加以裁决。水费定价改为与市内国营企业同等待遇,电费也相应降低。原材料供应也予以设法改善。参加对话的外商十分欣赏天津负责人下列表态:“我们要从现在起,将对开发区中外合资企业一个一个听取意见,一项一项地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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