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44阅读
  • 0回复

卫生部决定 经营管理不善的医院可租赁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1-22
第3版(科教·文化·体育)
专栏:

卫生部决定
经营管理不善的医院可租赁
据新华社北京1月21日电 卫生部最近决定:长期经营管理不善的卫生院可以试行租赁,预防保健工作实行有偿服务和无偿服务相结合,在农村开始尝试建立健康保险、儿童计划免疫保偿保险等综合或单项防病保险制度。
这是卫生部为深化我国卫生管理体制改革而采取的一些新措施。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