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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市场寻求再生之路——全国供销合作社改革评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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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1-27
第2版(经济)
专栏:

到市场寻求再生之路
——全国供销合作社改革评析
何加正 綦国瑞
经过6年改革,全国供销合作社出现了国家满意、群众满意,供销社自己也信心十足的新局面。
刚刚过去的1987年,是供销社改革6年日子最好过的一年:购销业务繁荣活跃,经济效益明显好转,亏损面大大减少。1987年全国供销社总购进1010亿元,比上年增长26.8%;总销售1600亿元,比上年增长20.1%。参加最近全国供销社会议的各省市主任们,一改往日聚会愁眉不展的容貌,一个个面带笑容。
一位研究人员认为:这是供销社改变体制,走向市场,参与竞争的结果。是改革使供销社增添了活力与生机。
从“官办”回到“民办”
现在全国45万个供销社和网点已全部恢复了民办性质,供销社的自有资金已由过去的全民所有恢复为集体所有,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照章纳税;430万职工不再吃国家的“大锅饭”;县以上供销社正在逐步形成联合经济实体;有关财务管理、劳动人事、分配管理制度正在按照合作社的特点进行改革;各级供销社普遍恢复了社员群众民主管理的组织和制度。全国供销社已基本完成从“官办”到“民办”的转变。
这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历史性转变,是改革的一大成果。解放之初,党提出了在农村发动农民办合作社,用群众的钱办自己的事的方针。那时的合作社,真是农民自己的组织。然而,由于“一大二公”的思想影响,“合作”的性质渐渐消失,供销社背离原旨向母体——农民告别,变成了“官办”组织。
供销社否定了自己,被人否定就在所难免。随着改革的兴起,脱离农民的供销社和农民矛盾日甚一日。当亿万农民迫切需要在流通领域联合起来时,供销社却无能为力。供销社不改不行了。历史逼着它不得不实行从“官办”到“民办”的转变。
经过6年改革,供销社终于实现了这个转变。
投入市场,参与竞争
几年来,供销社面临着新的挑战,一是农民要求提供的服务项目越来越多,服务领域越来越宽,服务标准越来越高。二是农村乡镇企业和多种经济成份商业蓬勃发展,供销社感到了压力。
出路在哪里呢?为了生存、发展,只有积极投入市场,参与竞争,适应农民,适应商品经济,在市场竞争中作新的开拓。
过去从来不经营蔬菜的供销社,在许多地方开展了这项业务,全国的“南菜北运”70%是供销社组织的。在工业品经营上,大部分地区实行联购分销、深购远销,并根据农村集体、个体商业发展的情况,搞起了批发。各地供销社在完成国家税收后,还用盈余资金和农民集股的形式,发展了一批经营设施,使服务范围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城镇中一座座综合商场、贸易货栈和批发市场也出现了。目前全国已有35000个供销社兴办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年产值160亿元。
竞争使一度离开农民的供销社感觉到了自己生存的源泉之所在。山东省供销社提出了“农业发展我发展,我与农民共兴衰”的口号,把自己和农民的经济利益捆在一起。浙江省嵊县是长毛兔集中产区,过去产量起伏不定。1985年开始,该县以供销社的种兔厂为龙头,按村组织专业联合,并由省、县投资建起4万吨兔毛纱厂,就地加工,供应出口,年产值4000万元,使全县养兔农民得到配套服务,稳定了生产。
在市场的摔打中,供销社逐步振作起来。
改革还只刚刚起步
1987年,是供销社改革进步之年,但是否意味着供销社的改革已大功告成呢?下结论为时还早。
供销社已经有了“民办”色彩,但仍有相当一部分人对按合作原则办供销社这一点是不明确的。有的一遇困难,又主张“半官半民”、“上官下民”;还有的强调供销社的利益而损害了农民利益,离开了服务的前提,单纯追求利润。在市场竞争日渐激烈的情况下,供销社究竟能不能继续担当农村流通中主渠道的任务,关键是要改进和完善企业经营机制。现在,有的同志还想用行政手段,搞“管、卡、压、堵”,限制多渠道流通,保自己的主渠道地位,这是与改革开放政策背道而驰的。
供销社的改革必须深化。这是亿万农民的期望,也是400多万供销社职工的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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