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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部规定 工商业户捐献武器的款项准计算所得税时列为开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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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1-04
第1版()
专栏:

中央财政部规定
工商业户捐献武器的款项准计算所得税时列为开支
【新华社三日讯】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已命令各地税局,对工商业户在一九五一年内缴纳认捐的飞机大炮捐款,准在征收一九五一年度工商业所得税计算所得额时,列为费用开支。工商界人士以个人名义捐献,或虽以工商业户名义捐献,但所捐献的款项已全部摊入生产成本或开支之内,以及以账外财产捐献不涉及该工商业户盈亏的,都不得列为该业户的费用开支。增产收入的劳资混合捐献,属于企业资方部分的,准予列为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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