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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四菜一汤 提倡家常便饭 北京市规定宴请不得超标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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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2-15
第1版(要闻)
专栏:

  坚持四菜一汤 提倡家常便饭
北京市规定宴请不得超标准
本报北京2月12日讯 记者张书政报道:今天,北京市市长陈希同、副市长吴仪带领市有关部门负责人,与市8户最早承包经营的大中型国营工业企业厂长,在北京第一机床厂对话。晚餐时,一机床厂请与会同志在厂食堂就餐,用餐标准是“四菜一汤”。这是一机床厂贯彻北京市2月7日作出的《关于市委、市政府领导成员严格执行接待用餐标准的规定》的一个实际行动。
记者当场请陈市长对此谈谈感想。他说:“北京市下决心狠刹超标准宴请之风并已作出规定,接待用餐标准坚持‘四菜一汤’,提倡吃家常便饭。做到这点,最要紧的是我们这些领导同志要带头。”
据了解,北京市规定,市委、市政府领导成员和各部、委、办、局负责人接待内宾、外宾,用餐一律坚持“四菜一汤”,费用不准超过财政部门规定的标准。凡超过标准用餐的开支,财会人员有权拒绝报销,由领导同志本人支付。北京市在规定中提出,接待内宾,提倡吃家常便饭,减少陪吃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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