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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鹏听取新疆代表团的意见时说 经济和教育发展是民族团结的基础 少数民族地区适当发展外向型经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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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3-31
第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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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鹏听取新疆代表团的意见时说
经济和教育发展是民族团结的基础
少数民族地区适当发展外向型经济
新华社北京3月30日电 (记者张锦胜)李鹏代总理和王震同志今天听取了新疆代表提出的关于新疆经济发展的意见。李鹏强调指出,新疆各民族的团结是好的。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和教育事业的发展,是民族团结的基础。少数民族地区要发挥本地优势,适当发展外向型经济。
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疆代表团的小组讨论今天十分热烈,代表们比较集中地提出了对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的意见。他们认为,这个法很好,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提出了20多条支持措施,但实行起来还有些困难。
新疆代表们还提出,实施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战略,是一个战略性的决策。但是东部和西部经济发展的差距是历史上形成的,国家要考虑这个差距,希望不要拉大这个差距。
李鹏说,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民族团结政策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项基本政策,也是国家统一和兴旺发达的一项根本保证。民族不论大小,不论经济、文化发展情况如何,在政治上是一律平等的。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也离不开汉族。民族区域自治法在执行中存在的一些具体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研究加以解决。
李鹏说,国家将根据改革、开放和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战略实施后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制定一些具体政策,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沿海地区经济的发展,最终必将带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
李鹏说,新疆地大物博,资源丰富,发展农业、畜牧业、石油和石化等工业有很好的前景。新疆各族人民加强团结,充分利用当地有利条件发展经济,新疆是大有希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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