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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专利局局长高卢麟强调 开放条件下须加强无形商品观念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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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4-01
第4版(要闻)
专栏:

  国家专利局局长高卢麟强调
  开放条件下须加强无形商品观念
本报北京3月31日讯 记者王溪元报道:4月1日是我国专利法实施3周年之日。国家专利局局长高卢麟今天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说,为实施我国沿海地区外向型经济的战略,必须抓好专利制度的建设。
高卢麟说,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是我国现阶段的主要任务。当今世界的商品经济发展到了这样一个新时期——可以明显地把商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有形的物质商品;一类是无形的技术商品。而且,随着科学技术发展速度的日益加快,无形商品即技术贸易的数量、作用越来越大。有形商品具有一定的形态并占有空间,其产权易被确认;而无形商品的产权,容易被人忽视。为了保护这种无形商品——发明创造的产权,承认其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使之能同有形商品一样在国内外市场上流通而不被无偿侵占,各个国家先后制订了专利法,并逐步形成了一些国际统一规定。3年来,国内外在我国申请的专利已超过6.3万项,其中已授权1万多项。据15个省市的不完全统计,专利实施新增产值16亿元,利税两亿多元。
高卢麟说,在开放的条件下,要发展沿海地区外向型经济,我们必须加强无形商品的观念,善于运用专利法,尽可能采用专利技术,增大专利技术给出口产品带来的附加价值。为了积极吸引外商投资,我们还必须不断改善投资环境,通过认真执行专利法解除外商的顾虑,使他们能放心地向我国转让技术而不必担心专利技术被非法扩散。引进外资和引进国外先进技术,都需要这种有法律保证的良好的软环境。
高卢麟说,要实现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战略,还必须充分掌握专利信息,了解国际市场,特别是国际技术市场的状况。国外的大公司都设有庞大的专利部门,随时掌握有关技术领域专利申请及发展动态,以制定专利战略。我国沿海地区企业要打入国际市场,也必须检索专利文献,了解自己的产品在拟出口的地区是否享有他人专利权保护,以免侵权;自己开发的产品,也一定要向拟出口的国家申请专利,以保护未来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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