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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环境污染 保护人民健康 欧共体实行统一生物技术管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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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4-01
第7版(国际)
专栏:

防止环境污染 保护人民健康
  欧共体实行统一生物技术管理
新华社布鲁塞尔3月30日电 (记者张健生)欧洲共同体委员会今天宣布,为了保证欧共体在充分开发基因工程,利用生物技术的巨大经济潜力的同时,切实保护人民的身体健康,防止环境污染,决定在欧共体内制定统一的生物技术管理条例。
委员会指出,目前欧共体各成员国在生化产品的实验、生产和销售方面尚缺少统一而完善的管理法规,无法确立大众对发展生物技术的信心,因此必须在欧共体范围内建立统一的管理法。
委员会建议的条例包括改变基因微生物体的实验和使用的两种不同情况。对于实验,建议规定,凡微生物的实验、试用和生产,不论其安全性能如何,均须由有关部门向成员国主管当局详细报告工作目的和微生物的安全性能。关于使用,建议规定,凡投放市场的微生物,其研究和开发的目的以及其生产过程各成员国主管当局必须根据欧共体有关法律予以掌握并严格监督。
欧共体目前对诸如医药、食品、饲料、添加剂、植物、动物等生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已有规定。新建议的条例将主要适用于杀虫剂、除草剂、固氮菌、除毒和处理垃圾用微生物等新开发的生化制品。
建议要求在欧共体一级建立一个信息交换网,生产厂家必须将准备上市的新生物产品的使用目的、方法、包装规格以及对该产品的风险评估等据实向成员国主管部门报告。
委员会还将设立一个专门机构负责处理生化产品方面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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