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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在上海市人代会上说 党政机关及干部不得谋私和经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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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5-01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江泽民在上海市人代会上说
党政机关及干部不得谋私和经商
本报讯 记者萧关根报道:中共上海市委书记江泽民4月29日在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就党政机关增收节支问题发表讲话。他强调指出:一、党政机关和机关干部不得以权谋私。二、党政机关一律不得经商、办企业,除经市委、市府特别批准的以外,党政机关干部一律不准在各类企业中兼职。三、机关兴办第三产业的人员,必须同所在机关脱钩,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四、党政机关凡属自己职责范围内应尽的义务,不得巧立名目,随意收费。五、党政机关在国家规定的奖金额度之外,通过增收节支,可以给机关干部适当增加收入,但不能一刀切,不应盲目攀比。
江泽民说,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为政要清廉,这是关系到四化大业成败的问题。当然,对机关干部收入偏低的问题,不能不闻不问,也不是说,解决这个问题,就无能为力,无所作为了。机关干部的生活是比较清苦的,从长远来看,要通过发展经济,增强财力,逐步加以改善。目前,各级机关要深入开展增收节支活动,可以两手抓,一手抓改进和完善行政经费“预算包干”,按照规定提取包干节余经费,一手抓在国家工商管理部门规定范围内积极组织合理收入,但不得经营纯商业批发业务。
江泽民要求全市机关干部“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励精图治,艰苦奋斗,把改革、开放和上海的各项建设事业推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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