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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楼厄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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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5-31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调查与思考

大楼厄运
安徽日报记者 张志新 本报记者 李双泰 傅钉根
我们来到安徽定远县贸易中心大楼施工现场。因为群众反映这个正在兴建的大楼质量全部不合格,给国家和集体造成了巨大的浪费。对这座大楼的立柱我们轻轻一敲,立即掉下一大块水泥;立柱中的钢筋,我们用力一拉,便抽了出来。我们看见不合格的立柱正在拆除。这项工程历时三载,耗资46万元,只建起一层不合格的框架,经济损失39万元。这起重大事故是怎样造成的?
交易工程
1985年定远县供销社筹资75万元建贸易中心大楼。按要求,这样大的工程应由4级以上的建筑单位施工。定远县只有县一建公司和二建公司符合条件。但是,当时的定远县定城镇党委书记马焕龙和镇城建科负责人胡立平决定:这项工程必须由“定远县三建公司”承包,不然就不给县供销社建大楼的地皮。三建公司原是定城镇建筑施工队,由几十名瓦工、小工组成,经理由一名村党支部书记担任。他们一无合格的工程技术人员,二无专业施工队伍,三无必要的施工机械,四无一定的赔偿基金。1985年10月,他们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改名为定远县建筑设备安装公司,简称“三建公司”。由于公司的自身弱点,要承担县贸易中心的五层大楼,显然力不从心,何况他们在过去的施工中多次发生建筑质量事故。然而,定远县供销社为了得到地皮,只好违心地同意由三建公司承建大楼。
不久,县供销社和县房地产开发公司达成协议:由县供销社提供资金,县房地产开发公司将工程承包给三建公司,工程造价每平方米220元,大大高于当时类似建筑的造价。三建公司因无能力施工,便把这项工程于1985年11月转包给南京的离退休工程师石启铭和张贤良。为此,三建公司可得到4万多元“管理费”。12月29日,石启铭、张贤良又把工程转包给没有施工设备、技术人员和施工执照的农民石庆贺自行组织的江苏邳县农民施工队,而邳县农民施工队未向定远县有关部门报批施工手续,便破土动工。直到1986年4月,定远县建设局建管站发现后,他们才停工。
偷工减料
为了让三建公司继续承包这一工程,1986年5月,定城镇党委书记兼定远县副县长高传发及县建设局局长叶开华同意了一个“补台方案”,即由一建公司和三建公司联合承包。一建公司本不愿与三建公司联合承包,但在高传发、叶开华的压力下同意了。
一建公司、三建公司联合承包兴建这座大楼的合同刚刚签订,三建公司便背着一建公司把这项工程又转包给江苏邳县农民施工队,从中捞取工程造价款6800元。这一转包协议由定城镇城建科作为签证机关盖了公章。
多头承包给这些单位都带来了好处。三建公司收到工程款44万多元后,拨付给邳县农民施工队33.58万元,自行开支2万多元,还非法占用8万多元工程款;邳县农民施工队非法占用工程款6万多元;一建公司可分得2.5万元“管理费”,已实收8000多元。一些人趁机混水摸鱼,中饱私囊,数万元工程款落入私人腰包。一些人盗窃、开假发票报帐等,从中捞取不义之财。据初步调查,建这座大楼的钢材短少27吨,木材短少3立方米,50吨水泥被弄走后仅卖了200元,三项合计损失47805元。
由于工程款、建筑材料被大量侵吞、占用,施工单位要把大楼“糊弄”起来,只得偷工减料。1986年10月,滁县地区建设局5次派人到定远县,检测了这座大楼已完成的工程,发现基础梁的水泥强度不够;一层楼的32根立柱检测了21根,有19根不合格;二层楼的钢筋是用不合格的改制钢代替的。县供销社支付46万元,只得到一层不合格的框架。然而,县建管站、一建公司的技术负责人都在这几项工程的检测报告上填上了“检测合格”的字样。有人揭发,定远县有关部门每检测一次,施工队就要请他们大吃大喝,并赠予礼物。
事故非偶然
这样的事故发生在定远县并不是偶然的。近几年来,定远县有38个领取执照的施工单位。另外,大批外省、外县的农民施工队纷纷涌进定远县。不少农民施工队的人员素质和施工设备都不行。1985年县建设局一副局长向县政府写出书面报告,建议使用建筑招标投标的办法,以保证工程质量,但一直未被采纳。一些施工队为了招揽工程,便贿赂说话管用的人。一位农民施工队队长对记者说:他们要承包工程,就送内装1000元的“一封信”,如果别人送得比他们的多,1000元就算白送了。施工队之间的行贿竞争代替了合法的、正常的竞争。县里有些干部也帮着一些农民包工头四处招揽项目。不少单位难以回绝头面人物介绍来的施工队,顶不住这种“行政干预”,而违心服从。据了解,1985年、1986年,光农民施工队承担的建筑工程量占全县基建投资的一半以上。
由于建筑市场不正之风盛行,在定远县,违章违约、违法经营、无照施工、越级承包工程和非法转包工程的现象严重,所以屡屡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并非偶然。1985年,县建管站检测了101个分部工程,合格率仅为47.8%;1986年因建筑质量事故告到法院、建管站的案件共10起;1987年告到法院有6起,告到县建管站的有10多起。
定远县建管站就建筑市场混乱状况向县委、县政府、纪委写过3次报告,但县有关部门领导一直未采取有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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