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4阅读
  • 0回复

预写讣告提倡火葬新风——可嘉 自造寿坟复活封建旧俗——可鄙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6-13
第1版(要闻)
专栏:

预写讣告提倡火葬新风——可嘉
自造寿坟复活封建旧俗——可鄙
浙江省平阳县昆阳镇有位7旬退休教师,任教时为人师表,退休后风范犹存。为倡导新风,抵制旧俗,他早就决定自己死后火葬。但子辈们出于爱父之心,仍为他预造了寿坟。
老人知道后很生气。他来了个“越俎代庖”,代儿子为自己写了这样一个讣告。
“由于生父平生反对带有封建色彩和铺张浪费的土葬,临终前再三嘱咐将其尸体火化,不搞任何迷信超度活动,不开追悼会,不搞任何葬仪。为遵生父遗愿,兹将先父遗体送温州火化,不举行追悼会和仪式,花圈、挽幛等一概不收。”
与这位老人预写讣告,倡导火葬新风的情操形成对照的是,有些人身体很好、岁数不大,却已在忙着安排身后事,为自己修坟、做棺、缝寿衣。也是在平阳县,县妇联一名负责人就为自己造了“活人墓”。温州瑞安市一名区委副书记为自己造墓后,还摆酒宴“志庆”。他们因此分别受到撤职处分,所造坟茔被责令拆除。
这类“活人墓”,在别处也时有所见。云南省一著名风景区的山坡上,排列着的60多座“活人墓”,都修得十分气派。修墓人中竟有党员12人、干部8人。
“活人墓”在旧社会只是皇家和地主老财才建。80年代建“活人墓”的共产党员和国家干部们,为什么不能像昆阳镇上那位老翁那样,而学起皇帝、地主老财这一套来了呢?
新华社记者 蔡清河 陈毛弟 唐庆忠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