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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宗云新闻发布会续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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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6-17
第2版(经济)
专栏:

高宗云新闻发布会续闻
北京顺义县木林乡长林庄村农民高宗云与村里订的3年土地承包合同,仅一年,就被村党支部书记单方废除了。高宗云上告三个月,未得解决,只好于5月13日在家中召开有首都8家新闻单位参加的新闻发布会,披露前后经过。时过一个月,高宗云现况如何?村、乡、县三级对此事是何态度?记者6月8日前往顺义县作了追踪采访……
本报记者 蒋亚平
一个月过去了,村、乡、县三级组织对高宗云没理没睬。原来由高宗云承包的一大片地,已被分割为79条油料地
上午,长林庄村,高宗云家。
记者:你召开新闻发布会的消息播出、刊登后,情况有什么变化?
高宗云:一点也没有。村、乡、县没有一个人找过我。
记者:周围有些什么反映。
高:村支书王尚发见着我不说话。大部分乡亲说我对。村大队长王尚福在我门口说:县里开会了,说文艺界、新闻界爱“舆论”让他们“舆论”,没事。这一段还收到许多信(递给记者看),有位会计师来信,称我为农民弟兄,支持我,说如果我去北京打官司,就住在他家,保证管吃管住,落款还盖了私章。山东商河县一位农民给我来信,说他承包了十几亩果园,订了15年合同,结果由于效益好,刚三年村干部就撕毁了合同……杭州大学有位干部写信帮我分析情况,叫我向法院起诉。
记者:你认为这场“官司”结果会怎样?
高:可能就这样拖下去,一点承包地不给我。有人担心会把我抓起来,我想不会。你问可不可能把45亩半地退给我,哪有这样好事,绝对不可能。
记者:那45亩半地现在怎样了?
高:30多亩分给村里78户作油料地,分成了79条垄,剩下的承包给村支书的族弟。
记者随高宗云看了那些地,地里果然垒起一道道土垄或挖出一些小沟作为分界。村支书族弟承包的11亩地里,杂草丛生,有的小麦不到半尺高。
村党支部书记王尚发的说法变了,他说收回高宗云的承包地主要不是因为搞规模经营,而是高违犯合同
高宗云家西去10多米,便是村支部书记王尚发家。记者在他家中见到了这位主要当事人。
记者:想听听你对新闻界关于高宗云承包合同一事报道的看法。
王尚发:不是我们单方面撕毁合同,而是高宗云本人先违犯合同,我们才收回土地。他的责任田应该种粮食,他却种经济作物,代购粮食任务也没完成,是补交的钱。
记者:你是说收回高的责任田主要原因是他违犯合同,而不是因为要搞规模经营?
王:对,因为他违犯合同,再加上要搞适度规模经营,更应该收回。
(记者注意到,王尚发的观点与以前有了根本的变化。4月23日,同是王尚发在回答北京法制报记者时曾承认:“高宗云没违约,是我违法了,应赔偿高宗云的损失。”表示要给高补偿和重分给高20多亩其他的地。并说他们村“搞适度规模经营就是收回土地重新承包”。)
记者:据高宗云说,订合同时你们说只要完成粮食交售任务或交齐差价粮款,种什么都行,是这样吗?去年他种的西瓜,不是你去帮助推销的吗?
王:……今年上级布置我们种600亩小麦,比去年多80亩。为完成种植计划,只有把这地收回来。我上面有领导,给我任务完不完成?!搞适度规模,副市长讲了话,要统一计划,统一种植,统一管理,统一经营。下级得服从上级。
乡党委书记的说法也变了。不仅强调高宗云违犯合同,还说要高偿付一千多元的“掠夺性经营费”
记者走进木林乡政府,见到乡党委书记李宇光。在4月23日接受记者采访时,李宇光曾说“乡党委决定根据适度规模经营的需要,将全乡土地相对集中,所以近年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不算了。”但这次他同村支部书记王尚发一样,只是强调高宗云违犯了合同。
记者:那么你认为村里没错?
李宇光:村里没有单方撕毁合同。村里开会抓阄儿包地,高宗云不去(高宗云对此说,他有3年承包合同,所以没去)。再说,我们的大前提是必须坚持四个统一,高宗云应该种粮食,却去种西瓜、白菜,全都自由种植,不行。高宗云要补偿费,毫无道理。我们调查了,有证明材料,他种西瓜、白菜,一亩地才投入20多元钱,而他本应该投入110—120元,属于掠夺性经营。大队(指村)还要他补偿,按一亩地30元算,应补偿给村里1000多元。(高宗云却说他光鸡鸭粪就投入了80多方,价值1200元。他说:“我种西瓜,种白菜,没肥能长吗?”)
记者:那意味着高宗云种了一年地,交了承包费、农业税和定购派购粮款,还得再给村里1000多元钱?
李:……(未答)
县农工部长和宣传部长说经济合同法不适用于农村,合同说变就得变。
下午,在县政府小会议室里,记者就高宗云一事同顺义县农工部长焦守田和宣传部长彭泽瑞交换意见。
记者:到现在为止还没见到县里的任何意见,请你们谈谈看法。
焦守田:合同变了,村里有道理,农民不能想种什么就种什么,也不存在补偿问题,报道失实。
记者:既然是合同,意味着订合同双方地位平等,废除必须经过协商,双方同意。
焦:我在一本书里,好像看到人大有个答复,经济合同法不适用于农村承包合同。你可以回去查查。
记者:在哪能查到?
彭泽瑞:肯定有,在一本书里我看到过。
记者:那对合同的严肃性怎么看?我认真看了高宗云的承包合同,有一条规定:如遇政策性变化,生产队有权按政策规定调整指标,收回土地。现在能说是政策变了吗?
焦:这几年中央的有关文件每年都有变化,当然变化和变有区别。农村的合同,不适应了,说变就得变。
记者:就是说这次可以随便废除同高宗云的合同,下次也可能随时取消现在订的合同了。这样,农民怎么会向土地稳定投入,怎么会再信任政策!
焦:那不一定。
采访结束,记者感到,县乡村三级领导同农民高宗云之间的认识相差太远。究竟双方谁更有道理?而这种反差鲜明的认识,又说明了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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