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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逮捕一犯罪团伙十名成员 这些人在北京352路公共汽车上为非作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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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6-30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北京逮捕一犯罪团伙十名成员
这些人在北京352路公共汽车上为非作歹
新华社北京6月30日电 在北京352路公共汽车上为非作歹的10名犯罪团伙成员,今天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另外3名团伙成员被劳动教养。
今年4月以来,以吴春波、王晓东、吴宝林、林涛、王景春为首的一伙流氓犯罪分子纠集在一起,随意拦截352路汽车,乘车不买票,在车上吸烟,调戏侮辱女售票员、女乘客,严重扰乱运营秩序。他们还经常酗酒滋事,殴打群众,在352路光明楼站一带称王称霸,为所欲为。4月25日晚8时许,王晓东、王景春、林涛等一伙人酒后来到光明楼352路调度室,王晓东说:“喝完酒手就痒痒,真想惹点事。”于是,他们便在调度室外寻衅,追打路过此地的一外地青年;王晓东故意撞在此散步的民政局干部齐殿清6岁的儿子。齐殿清说了他一句,王即抓住齐的头发猛击齐的面部,王景春用外衣抽打齐的头部,致使其左尺骨骨折、左前臂骨折、左前胸肋骨骨折。
据公安机关调查,这伙人还盗窃作案7起,赃物价值人民币1万余元。
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批准,吴春波、王晓东、肖文胜、王景春、林涛、吴宝林、吴宝立、张建强、代焕冬、汪成军10人因涉嫌犯有流氓罪和盗窃罪被依法逮捕。另经北京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批准,芦新明、王刚被劳动教养2年,玉忠山被劳动教养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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