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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禹龙认为:地方大包干切不可普遍推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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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6-30
第5版(理论)
专栏:学术动态

夏禹龙认为:
地方大包干切不可普遍推行
夏禹龙在《世界经济导报》上撰文指出,地方大包干切不可普遍推行。因为,普遍推行地方大包干,将会产生以下弊端:(一)加强块块分割,不利于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在我国目前政企没有真正分开、企业不拥有充分的自主权的情况下,普遍推行地方大包干,必然造成过度的地方分权,进而必然妨碍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严重影响跨地区的横向经济联系和地区间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二)阻碍政企分开,不利于企业自主权的落实。在现行的企业承包制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企业对地方政府的依赖性,也并未形成企业有效的自我约束机制的情况下,普遍推行地方大包干,只会加强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使原来就未曾落实的企业自主权更加难以落实;(三)削弱宏观控制,不利于克服投资和消费膨胀。普遍推行地方大包干后,地方政府的投资决策权必然大为增强,这样,它们囿于地方的局部利益,会力求自成体系,重复建设和重复引进将难以避免,投资膨胀和消费膨胀的势头也很难压下来。(四)强化行政区划,不利于中心城市作用的发挥。中心城市作用的发挥主要取决于其较强的经济辐射能力;实行省的大包干以后,必然会强化行政区划,对中心城市的经济辐射产生屏蔽效应,限制其作用的发挥。(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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