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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同德,推进改革,逐步建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秩序 万里在七届人大常委会二次会议上的讲话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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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7-01
第1版(要闻)
专栏:

同心同德,推进改革,
逐步建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秩序
万里在七届人大常委会二次会议上的讲话各位委员、各位同志:
这次会议的议程已经圆满进行完毕。会议着重讨论了彭冲同志代表委员长会议提出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后5年的工作要点。各位委员就进一步改进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和人民群众所关心的问题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对教育问题,委员们发表了很中肯的意见。各级领导一定要提高认识,以实际行动贯彻十三大精神,把振兴教育放在现代化建设突出的战略地位,切实解决教育事业、特别是中小学教育的困难和问题。下面我想就我们国家面临的形势和今后几年的改革任务,以及由此而来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尽的职责,谈几点意见。
最近,人们对物价等问题议论纷纷,意见不少。经过十年改革,到底是改好了还是改糟了?我们的社会是前进了还是倒退了?当前形势究竟怎么样?人们都很关心这个问题。我想,正确把握形势需要注意两点:一是对我国十年改革的巨大成就作充分估计,二是对当前存在的问题作具体分析。
十年改革,使我们的国家和社会发生了具有历史意义的变化:由一个本来处于停滞与动乱状态的社会,开始变成一个既充满活力又基本稳定的社会;由一个长期闭关自守的社会,开始变成一个对外开放、勇于迎接世界挑战的社会。是什么力量推动我们社会发生如此巨大的变化?是改革。改革带来了两个大解放:一个是思想的大解放,一个是生产力的大解放。
从世界各国的情况看,在我们这样落后的东方农业大国,进行如此深刻的社会变革,能同时实现经济的持续增长、人民生活的普遍改善和社会的基本稳定,这是很不容易的,兼得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国家也是少见的。十年来,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增长,国民收入翻了一番多,在占世界7%的耕地上基本解决了占世界21%人口的温饱问题,城乡居民收入成倍增长,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全国人均食物热量的摄取已超过世界平均水平;城乡共新建住宅近70亿平方米;电视机、电冰箱、录音机、洗衣机等家用电器大量进入了城市居民和富裕农民的家庭;人民的衣着也有显著改观。与此同时,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所有这些,都与前十年的贫穷和动乱形成了鲜明对比。
国际经验还表明,任何发展中国家要进行改革和搞活经济,不可避免地会带来一些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主要是物价上涨、分配不公和一些官员贪污受贿及其他混乱现象。这些问题的产生,往往是一个国家为改革和发展所付出的代价。到目前为止,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相比,我们在解决这些问题方面是做得比较好的。就拿物价与经济增长来说,进入80年代以来的7年间,我国扣除物价因素的国民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8%,比同期许多其它发展中国家高得多,而零售物价的上涨率却比这些国家低得多。
但是必须看到,近一两年,物价上涨幅度大和分配不公以及少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权谋私、违法乱纪等问题比较突出,已经引起人民群众的忧虑和不安。对此,党和政府是充分了解、高度重视的,并正在努力采取措施,逐步加以解决。这些问题之所以尖锐起来,根本原因在哪里?不是改革改糟了,而是改革还不彻底,旧体制仍在起障碍作用。拿物价上涨来说,除了社会总需求增长过快,造成供求矛盾突出外,根本原因之一就是在一段时间内,我们不得不采取让计划价格与市场价格并存的办法。价格双轨制是我国价格改革的过渡阶段,起过积极作用,但随着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它的弊病就越来越明显地暴露出来,因为双轨价格不符合价值规律的要求,它不利于生产者和消费者,也不利于保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廉洁。现在种种违纪违法现象,如流通领域的非法倒卖、中饱私囊、行贿受贿、贪赃枉法等以及社会上的某些不公正现象,都不同程度地与此有关。经过十年改革,旧体制有所破除但尚未完全破除,新体制开始建立但尚未完全建立。问题的根源就在于此。只有把目前的种种问题放在正在发展变化着的历史过程中去观察,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正是在深刻分析我国改革形势的基础上,中共中央政治局最近指出,我国改革正处于关键阶段,必须在今后几年内闯过物价改革、工资改革等难关。物价、工资改革既然难度很大,能不能放几年再说呢?不能。从国际经验看,物价改革问题拖得越久越难以解决。在商品供不应求的情况下,特别是存在双轨价格的条件下,你不主动改,物价也会上涨。结果,物价上涨的代价付了,市场机制无法形成,价格体系依然混乱,国民经济的发展受到束缚,最后还得被迫改革物价,按价值规律办事。但是如果错过了有利时机,经济增长速度下降,再改价格就会陷入低增长、高物价的困境。有些国家的实践已表明这一点。
特别要指出的是,我们现在闯物价、工资等改革难关,虽然有风险,但更重要的是有诸多有利条件,整个国家对改革的承受能力在增强:经济在持续、协调发展;企业的活力在增强,经济效益在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有改善;各级政府初步积累了改革经验,提高了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
什么叫改革的关键时期?就是突破难关既有很大风险,又有巨大希望的时期。疑虑不前,坐失良机,道路将十分崎岖;果断决策,闯过难关,就坦途在望。我们必须迎着风浪前进,后退是没有出路的。
我相信,全国各族人民是会充分理解并支持中共中央的重大改革决策的。只要全国人民同心同德,团结一致,艰苦奋斗,我们就一定能够取得今后几年改革的重大胜利。
从我国目前形势和改革任务出发,今后五年我们人大常委会要做的事情很多,特别需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抓紧立法工作,加快确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秩序。
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秩序必须建立在法制基础上,必须是开放的,让人民可以监督、检查的。中央同地方的关系,地方同地方的关系,企业同企业的关系,国家、地方、集体同个人的关系,社会生活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基本准则,都要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客观需要,都要用法律加以规范。今后五年的立法工作,要与中央的改革部署配套,适应改革的实际进程,把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秩序逐步用法律形式确立起来。要着力于减少各种漏洞、混乱和摩擦,例如,对分配不公和行贿受贿等问题,要通过严密立法和严肃执法来逐步加以解决。要抓住重点,促进市场发育和民主政治的发展。总之,要使我国社会内部的各种关系逐步法律化,使各种经济活动和社会行为都能以法律为准绳。各种公共事业服务机关的工作制度都要向群众公开,便于人民的监督和检查。
改革时期的立法工作,既要抓紧又要慎重。对于改革开放的成功经验要及时地适当地用法律形式肯定下来。有些一时立法条件尚不成熟而又急需的,可以先制定行政法规,然后再制定法律;或者先制定地方性法规,然后再制定行政法规或者法律。立法既要从我国国情出发,又要认真汲取国外经验。不一定什么法律都要自己从头搞,发达国家有些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成熟的法律,具有世界通用性,应结合我国实际,大胆吸收和借鉴。
第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支持改革,共渡难关。
改革是全国人民的共同事业。改革的成果由全国人民共同分享,改革遇到的困难和风险也需要全国人民来共同分担。愈是改革的紧要关头,愈需要全国人民坚定信心,全力以赴支持党和政府的工作。要渡改革难关,没有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不行。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接受中共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的政治领导,要维护党和政府的权威,支持国务院独立负责地工作。广大人民的积极支持,是我们改革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
人大代表和在座的各位委员,都是代表人民利益的。我们要反映人民的要求与呼声。当前,群众对物价、社会治安、一些干部贪污受贿、弄权渎职等问题,意见较多。对这些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我们有责任及时向政府提出建议和意见,对政府的工作实行有效的监督。同时我们还有责任帮助群众更好地了解我国改革的进展情况、改革的困难和前景。要通过我们的工作,使人民群众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的周围,齐心协力把改革搞好。这是我们人大当然的职责,也是全国各族人民最高利益所在。
第三,加强民主与法制,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逐步建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秩序,必须在努力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同时,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建设。没有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作保障,就不可能顺利地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民主建设和法制建设都亟需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自由,我们都需要发展。不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不破除妨碍发挥人们聪明才智的种种束缚,不树立适合商品经济发展需要的新思想、新观念,不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现代化建设就没有希望。但是,社会主义民主与自由的发展,必须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建设和振兴中华这个大局。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循序渐进,按照党的十三大确定的部署进行。谁蓄意制造动乱,破坏安定团结,就是对改革大局的破坏,如触犯刑律,必须坚决依法制裁。鉴于今后几年重大改革措施将陆续出台,因此旗帜鲜明地保障改革秩序,尤为重要。全国人民,特别是各级干部,都要加强法制观念,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各位委员,正值我国改革进入关键阶段之际,我们负起了人民的重托。我们的任务是光荣而艰巨的。我们一定要兢兢业业地工作,不辜负人民的期望。 (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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