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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则天发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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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7-17
第8版(副刊)
专栏:艺文谈片

  武则天发奖
  肖文苑
武则天游龙门时,令从臣赋诗。东方虬的诗先成,武则天赐给他一件锦袍;接着宋之问又送上一首,比东方虬的还好,武则天便把锦袍夺了过来,赐给了他。如此这般的发奖,恐怕古往今来,未之闻也。
唐代虽然开科取士,皇上喜诗,但诗人并不怎么值钱。他们的奖品,抵不上歌舞伎人演唱半支曲子。“五陵少年争缠头,一曲红绡不知数”(白居易《琵琶行》)。这么多的红绡,可以做多少件袍啊?
看来,武则天不可能具备我们现代人的意识。倘以今人之法为之,东方虬诗先成,虽不佳,但可发“高速奖”。再不然,给东方虬发“荣誉奖”,因他曾获得陈子昂在《寄东方虬左史修竹篇序》中说:“曾见明公《孤竹篇》,骨气端翔,音韵顿挫,光英朗照,有金石声”的高抬。为使在座诸公心安,对于那些咬笔终日、只字未得的,可发“春蕾奖”;对于那些鱼鲁不分、诗文不辨的可发“鼓励奖”;对于那些语如符咒、难死读者的可发“突破奖”;对于那些虽不知诗文为何物,但每次大驾出巡,必趋前护后、上下照应的可发“接待奖”……除此而外,尚有引车抬轿的、鸣锣开道的可发“龙门奖”。
奖品不像购肉证一样,按人头分配。尤忌慷国家之慨,中饱私囊,巧立名目,明争暗夺,形同分赃。使贤士垂头丧气,使庸才趾高气扬。
武氏一生,颇多秽闻。她偏爱宋之问之诗是否另有什么原因,一时说不好,但此次评诗发奖,倘有值得后人记取之处,那就是:不滥发奖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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