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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同意并转发中纪委意见 逐步撤销国务院各部门纪检组和中纪委派驻纪检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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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7-31
第1版(要闻)
专栏:

  中共中央同意并转发中纪委意见
  逐步撤销国务院各部门纪检组和中纪委派驻纪检组
新华社北京七月三十一日电 中共中央最近同意并转发了中央纪委关于逐步撤销国务院各部门党组纪检组和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有关问题的意见。
中央纪委在意见中提出:撤销党组的部门,党组纪检组或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应随之撤销。党组暂缓撤销的部门,党组纪检组或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原则上也应撤销。由于工作需要,少数部门保留或设立纪委。党组纪检组撤销的具体事宜由党组决定。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报告中央纪委批准后撤销。
纪检组撤销时,要妥善安排纪检组人员的工作,办好工作移交。纪检组原来承担的任务,属于党纪方面的,由机关党委或机关纪委继续承办;属于政纪方面的,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承办;属于地方的,移交给地方有关部门。纪检组撤销后,要加强各部门机关纪委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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