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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惑》风波席卷全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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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8-27
第7版(国际)
专栏:世界影坛

《诱惑》风波席卷全美
世绍
八月十二日,好莱坞生产的新影片《最后的诱惑》(下称
《诱惑》)在纽约、洛杉矶、华盛顿、芝加哥、西雅图等美国大城市正式上演,许多影院爆满,卖座率突破纪录。据九家影院统计,上演头一天就收入四十余万美元。然而,正当成千上万的观众以先睹为快拥进影院的同时,有的影院外面的广场或街头,却出现了游行队伍。游行者举着标语牌,高呼要抵制《诱惑》上演。没过几天,一个要求禁演甚至销毁这部影片的浪潮正向全美扩展,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
《诱惑》是导演马丁·斯科塞西根据希腊作家尼科·卡赞扎克斯一九五五年出版的一本畅销小说《耶稣的最后诱惑》编导的。故事情节主要描写耶稣的一生及他被钉死在十字架以前魔鬼对他的诱惑。全片共演二小时四十分钟,其中编导者用半小时的篇幅来刻画耶稣在十字架上产生的一段“幻觉”:他从十字架上下来,改变了作为救世主的形象,来到人间,与玛丽·马达兰相爱、结婚,过着世俗的生活。美国一些报刊指出,从影片的故事内容和艺术效果来看,《诱惑》并不是一部什么了不起的影片,也没有违背教规的地方。导演也一再表示,他不想诋毁耶稣的形象,只是想把这个主人翁写得有血有肉,既有神的一面,又富有人情味。然而,美国宗教界一些人士对此片的上演却感到极大的愤怒,认为“影片损坏了耶稣的形象,耶稣决不能成为低级幻想曲的描写对象”;“这部片子是对基督教的攻击”;“决不允许利用所谓‘虚构’或宪法为借口来诽谤、诋毁甚至嘲弄世界史上最核心的人物”等等。
早在一九八三年,当这部影片开拍时,宗教界人士就开始反对。该片拍成后,制作者环球影片公司为了得到宗教界人士的谅解,在正式上演前的七月,特邀宗教界领导人观看这部片子,却遭到了他们的坚决抵制。有的宗教界人士还在《好莱坞报道》上刊登了一封给公司老板雷·瓦塞尔曼的公开信,提出如公司同意立即销毁片子,他们可以赔偿全部损失。瓦塞尔曼先生则采取针锋相对的方针,他在四个城市的报纸上,用整版广告予以答复,声称:“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和宗教自由是不能出卖的”。一个名叫美国家庭协会的宗教团体负责人唐纳德·维尔蒙组织一些人向影片公司寄去了二百五十万封抗议信,还扬言要在七百家电台和五十至七十五家电视台上进行反击。
面对这一形势,环球影片公司并没有等闲视之。他们让导演接受了记者的采访,表明他本人是个虔诚的基督徒,决没有要损害耶稣形象的意图。影片公司认为该片是好是坏,观众看了自会作出公正的判断,因此还是早上演为宜,并决定把本来要在九月二十三日上演的《诱惑》,提前一个多月与观众见面。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影片公司利用观众的逆反心理,及时将该片投放市场,大大提高了它的商业价值,《诱惑》风波反而成了该片获取厚利的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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