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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查处一特大贪污案责任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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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1-01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湖南查处一特大贪污案责任人
本报讯 新华社记者邹云报道:湖南省对一特大贪污集团案件的10名有关责任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处分决定已在27日宣布。
去年10月,湖南省邵阳市东区人民检察院在公安部门的配合下,侦破了一起特大贪污集团案。邵阳市农业银行樟树储蓄所会计滕文高、市工商银行营业部计划股会计熊桂柳,勾结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从1984年11月至1987年1月,利用职务之便,盗用联行密押、凭证,复制章戳,伪造电汇、信汇,先后在湖南邵阳、靖州,贵州凯里,河南焦作和浙江金华等地作案5次,取走现金100万余元。现在,案犯已全部落网。
湖南省纪委组织有关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查明,这些案犯之所以能够得逞,与银行内部有关领导存在严重官僚主义和少数工作人员严重失职、渎职有重大关系。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工商银行行长田耀文,对案犯取走巨额现金负有领导责任,受到行政记过处分。邵阳市农业银行城南营业所主任姚正平,放弃领导,致使所内纪律松弛,管理混乱,给案犯以可乘之机,案发后,姚正平又知情不报,受到开除留用,察看两年的处分。邵阳市农业银行郊区办事处主任蒋浩然在发现滕文高偷抄密押后,仍两次决定让滕担任会计接触密押,并且在案件清查过程中,轻率地否定了滕作案的线索,被撤销行政领导职务。邵阳市农业银行行长黄君奇、副行长言明成对所辖基层处、所暴露的问题负有责任,特别是言明成作为案件清查领导小组组长,对案件清查不力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靖州县工商银行计划股长周作才接受贿赂,违反规定,为案犯支付现金46.7万元。司法部门已在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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