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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商品样品检验有新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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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2-01
第2版(经济)
专栏:

进出口商品样品检验有新法
新华社北京11月30日电 国家商检局近日发布了《进出口商品检验样品管理办法》。《办法》规定,进出口商品的取样,必须按照外贸合同、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所取的样品既要有代表性,又要防止同一批货物对不同检验项目重复取样。《办法》还对进出口商品的取样程序、手续以及样品的保存、剩余样品的处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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