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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顺国家与个人、国家与产权单位的关系 烟台房改全部进入实转 全市已出售商品房千余套 要求买房户仍有一万四千多个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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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2-11
第1版(要闻)
专栏:

理顺国家与个人、国家与产权单位的关系
烟台房改全部进入实转
全市已出售商品房千余套 要求买房户仍有一万四千多个
新华社济南12月10日电(记者宋熙文)烟台市住房制度改革从11月1日起,无论职工租住新房还是旧房,全部进入实转阶段。
烟台市住房制度改革方案是1987年8月1日出台的,开始时实行提租发券、空转起步的办法。即把公房的月租金由每平方米0.07元的福利性租金提高到1.28元的准成本租金;对租住公房的居民按其标准工资的23.5%发给住房券,居民用这种与人民币等值的证券支付房租,不足部分支付现金,剩余部分可存起来用于购买住房。
经过一年多的空转实践,烟台市政府决定,从11月1日起,全部进入实转。实行实转一个多月来,全市住房新体制运行正常。
住房新体制进入全面实转,使烟台市初步理顺了两个关系。一是国家与个人的关系,这在租金标准和发券系数的确定上已经实现了。这个关系的初步理顺促进了个人买房的发展,目前全市已向个人出售住宅1142套,要求买房的住户仍有14000多个。二是国家与产权单位的关系。“空转”期间,产权单位通过收取房租收回的住房券,要上交返回财政,用于再向职工发住房券。进入全面实转后,收回的房租除市统筹一部分外,其余都归产权单位,而且统筹部分会逐步减少。这样,产权单位有了简单再生产的能力,国家也卸下了向单位投资建房的包袱。
烟台房改进入实转能如此顺利,是因为空转阶段为它准备了必要的条件。首先是经过空转阶段的实践,人们加深了对房改的理解和认识,基本上接受了住宅商品化的观念。其次是空转阶段为实转作了组织上的准备,成立了住房储蓄银行、住宅租金管理处和房产交易管理处,并为参加房改的各单位培训了近2000名业务人员。另外,通过空转阶段的实践,还为房改积累了多方面的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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