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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群众正确使用举报电话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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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12-21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建议与要求

  引导群众正确使用举报电话
今年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率先建立举报电话以来,各地监察、物价、工商、税收等部门也相继建立了举报贪污腐化、索贿受贿、哄抬物价、偷税漏税等问题的举报电话,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这种以电话为媒介,受理人民群众反映问题的形式,进一步沟通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这种方法既简单方便,又迅速及时,是非常适宜的。
但是,这种电话举报方式,即使在城市,目前大多数人也还了解得不那么清楚。比如,不知道什么事该举报,什么事不该举报;不明白举报的原则、要求和注意事项;举报算不算告状,若举报错了或误报了应负什么责任,如何追究,等等。由于很多人不懂得举报知识,不了解这项工作,因此,现在有的地方举报电话的作用未能很好地发挥,个别地方竟出现什么都报的现象。建议有关部门介绍一些举报常识,引导群众积极踊跃、认真地使用举报电话。
内蒙古军区通信总站 周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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