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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法》今起施行 国家保密局局长强调保密法有利于改革开放、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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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4-30
第2版(国内新闻)
专栏:

  《保密法》今起施行
国家保密局局长强调保密法有利于改革开放、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
本报北京4月30日讯 记者毛磊报道:从明天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开始施行。为此,记者走访了国家保密局局长沈鸿英。
记者问,有人担心施行《保密法》会妨碍改革开放,对此,您有何看法?
沈鸿英指出,《保密法》从立法宗旨到条文内容,都体现了保密要适应改革开放的形势。如法中对国家秘密的定义和范围、密级和保密期限,以及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提供国家秘密事项等问题,都作了与过去不同的规定。我认为这些规定有利于改革开放总方针的贯彻执行。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改革开放并不意味着国家禁门洞开、无须保密。世界上一些很开放的国家也都有一套法规制度,保障自己国家的秘密不被泄露。
在回答记者提出的“施行《保密法》是否会妨碍政府工作透明度”这一问题时,沈鸿英说,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坚持两点:一要提高领导机关活动的开放程度,二要严格保守国家秘密。按照《保密法》的规定,需要作为国家秘密保守的事项比过去更少了,这就有利于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记者提出,您是否谈谈在新闻报道中如何注意保密问题?
沈鸿英强调,一方面,新闻工作者要有保密意识;另一方面,提供新闻消息的单位或个人负有重要的责任。有人把泄密的责任全归于新闻单位,这是不公平的。我们将依照《保密法》的规定尽快制订出相应的制度。
记者最后问,对我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保密法》,国外舆论有种种猜测,您是否介绍一下人大常委会审议《保密法》的情况?
沈鸿英透露,据了解,我国的《保密法》在人大常委会审议过程中,委员们都认为,制定该法很有必要,同时要严格控制国家秘密的范围,不要把不是国家秘密的事项当作秘密来保。《保密法》在人大常委会交付表决时,得到了一致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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