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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设基金有偿使用 支持开发新产品技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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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4-30
第2版(国内新闻)
专栏:

  各地设基金有偿使用
支持开发新产品技术
本报北京4月30日讯 记者陈祖甲报道:国家计委会同财政部,支持和帮助各地建立“新产品新技术开发推广基金”。目前,44个省、市、自治区以及计划单列市都建立了这种基金。
国家计委的有关人士说,这项基金是用来支持以企业为主体的、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目标的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和推广。
作为新技术开发推广经费管理改革的措施,这项基金将实行有偿使用,不再沿用无偿拨款的办法。使用基金的企业不仅要归还基金,还要支付一定利率的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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