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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村新规定 使用宅基地需交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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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4-30
第2版(国内新闻)
专栏:四面八方

  山东农村新规定
使用宅基地需交费
据新华社济南4月29日电 (记者王进业)山东已有4000多个行政村实行宅基地有偿使用。
去年这个省推行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规定使用者要根据宅基地面积、地理位置等,向集体交纳一定数额的使用费。这样做既体现了集体作为宅基地所有者的地位,也抑制了一些农户对宅基地的不合理要求,初步实现了使用宅基地要节约、合理的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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