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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好学生赖宁扑火献出生命 团中央国家教委授予“英雄少年”称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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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5-31
第2版(国内新闻)
专栏:

  三好学生赖宁扑火献出生命
团中央国家教委授予“英雄少年”称号
本报北京5月31日讯 记者魏玉凤报道:1988年3月13日,四川省石棉县营盘山突然发生森林火灾。为了扑灭山火,挽救山林,保护电视地面卫星接收站的安全,石棉县中学初中三好学生赖宁主动加入扑火队伍。赖宁在扑火中不顾个人安危,连续奋战四五个小时,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年仅14岁。
为了表彰赖宁同学的崇高精神,共青团中央、国家教委今天决定,授予赖宁“英雄少年”的光荣称号,要求各级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赖宁的光辉事迹,教育广大青少年在推进改革、建设四化的伟大事业中,争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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