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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负众望——记大连市人民物价监察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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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10-22
第5版(国内专页(经济))
专栏:

  不负众望
  ——记大连市人民物价监察队
  刘清敏
在大连的城乡市场,活跃着一支新型物价检查队伍——人民物价监察队。去年夏天,李鹏总理在大连听了市政府领导汇报后说:“这种管理物价的组织形式很好。”如今,这支物价监察队已发现并处理1646起违纪案件,深受城乡居民的欢迎。
1988年的春天,刚刚经历了一场“秋菜风波”的大连人民,对物价上涨意见纷纷:“1斤香菜卖到18元,象话吗?”“国营商场卖排骨1.8元1斤,小贩全包了,拿到门口就卖2.5元。难道这就是物价改革?”一个个问号飞进了市政府。在需求大于供给的情况下进行价格改革,管理应该成倍加强,可是市物价局在编的检查员,城乡加在一起不到200人。除去办公室、后勤人员,再除去从事国家、省、市部署的专业大检查人员,真正检查人民生活必需品市场的人员寥寥无几。
“必须从稳定社会的高度,把物价管理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市长魏富海在办公会议上反复强调。1988年7月8日,一支由政府职能部门与人民代表、政协委员、离休干部、知识分子、工人和记者相结合的人民物价监察队诞生了。主管财经工作的常务副市长宫明程任队长。
200名人民物价监察队员一上阵,就把检查的重点对准了人民生活必需品的价格。不到7天,全市300多个副食品门市被反复检查了两遍以上。
一位顾客买了500克猪肉刚要往包里装,两名监察队员出示证件,“同志,请把肉给我们复一下秤。”一称,少200克。门市部主任和营业员被罚款。
逢年过节,商店的肉案子上出现了“丹顶鹤”,监察队员从案子底下提出一袋袋、一包包装好的瘦肉。“怎么管物价的还检查这个?”毫无提防的营业员们目瞪口呆。“这下可好了!人民物价监察队就像游击队一样,不知什么时候就出现在你面前,看谁还敢短斤缺两,乱涨价!”人民群众高兴地拍手称快。
医药费严重超支是全国性的问题,企业叫苦不迭,群众怨声载道。监察队决定捅它一下。在一个半月时间里,他们对全市256家国营、集体、联合体等医疗单位的收费情况一一进行了全面大检查。究竟跑了多少路,调查了多少人,查了多少万张原始单据,连他们自己也说不清。检查的结果是:仅从去年1月至10月,大连市一些医院和医药批发部门以高于商店25%的价格推销非药品竟达450万元以上。其中蜂蜜30万瓶,变色眼镜6000余副,各种酒60多万瓶,还有樟木箱、电子石英钟、项链、服装、皮鞋、食品和人参蜂王浆、口服蜂乳等30多种营养滋补品。
人民物价监察队会同市物价局举办了一次公开展览,引起社会强烈震动。外地一位领导同志参观后说:“我们也感到医药费严重超支有问题,可是查不出来。大连人民物价监察队真了不起!”
物价检查,给人的印象就是对违价者罚款,有人不以为然:“今天罚我50,明天我能赚回100。”屡查屡犯,屡教不改。
人民物价监察队开出了治疗这种“癌”症的良“药”。
一家副食品商店多次违价,群众意见很大。去年监察队又发现他们将每500克2.4元的带皮冻肉提到2.5元出售,决定对其罚款的同时贴通报批评。白纸黑字把违价事实、商店主任和售货员的名字及查处结果贴在了生肉橱窗内,一连7天,走到这里的顾客看了《通报》,转身就走。商店主任服了:我们不怕罚款,就怕贴通报。
让违价者痛还不是目的,人民物价监察队始终把着眼点放在杜绝乱涨价和经营不正之风上。一年来,除了日常市场检查外,他们先后集中力量打了10个战役,对肉食、蔬菜、日用工业品、冷饮糕点、烟酒、医疗收费、粮店熟食加工,农用生产资料、教育收费、服装鞋帽等进行专门检查。每个战役结束后,都同有关单位制定整改方案。现在,在大连经常可到的分部位销售肉点、大中商店的电子秤、出租汽车车体上的租价……都是市政府采纳他们的建议实行的。
人民物价监察队架起了一座联系政府和人民的桥梁,进一步加深了人民与政府的相互信任、理解。
今年春节过后上班的第一天,魏富海市长一大早就赶到人民物价监察队拜年。他紧紧握着队员们的手,连声说:“谢谢你们!我代表市政府感谢你们!代表全市人民感谢你们!你们没有辜负全市人民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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