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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京部分全国政协委员座谈指出 香港基本法起草应如期完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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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10-31
第2版(国内新闻)
专栏:

  在京部分全国政协委员座谈指出
  香港基本法起草应如期完成
本报北京10月30日讯 记者翟象乾、钟嘉报道:今天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草案)征求意见期结束的前一天,全国政协法制委员会、祖国统一联谊委员会邀请起草委员会副秘书长、国务院港澳办公室副主任鲁平介绍有关香港基本法起草的新情况,并就基本法(草案)进行了座谈。全国政协副主席钱伟长主持了会议。
鲁平向与会委员介绍了五六月份后香港的形势和基本法(草案)征求意见的情况。
与会委员们在座谈中发言表示,基本法的起草工作已经进行了四年,其间进行了大量咨询工作,充分征求了香港和全国其它地区的意见,经过反复的民主协商讨论,现在的草案能充分体现“一国两制”的方针和中英联合声明的精神,既维护了祖国的统一,又照顾到香港的现实。草案的绝大部分条文都获得全体委员2/3以上多数通过,它基本上是令人满意的,不需再作很大修改。基本法的最后通过和颁布时间也应按期进行,不要再推后。
委员们谈到关于宪法与基本法的关系问题时认为,宪法是母法,基本法是子法,不能以子法来限制母法,但目前基本法(草案)中的序言和有关条文规定已保障了基本法的合宪性,因此不存在基本法与宪法相冲突的问题。
委员们表示,1997年后在香港驻军是中国恢复行使主权的一个象征,怎样驻军,驻多少军队,均是中国的内部事务,外国无权干涉。这个问题,中英联合声明已有明确规定,我们不能从这个立场上后退。
与会委员指出,香港100多年都没有民主可言,行政、立法、军事三大权集于总督一身。1997年后,香港要实行民主政制,但必须从实际出发,循序渐进,并使各阶层都能参与,否则,不利于香港的稳定繁荣。政制的发展,必经建立在“一国两制”的基础上,决不允许导致形成一个可以为少数人利用来同中央对抗的政权。
委员们发言中还指出,现在有人打出“信心牌”、“民意牌”和“国际化牌”,对中国施加压力,企图干扰基本法的起草工作,但这是绝不会得逞的。不少委员建议,应在基本法中加进不允许把香港变成颠覆中央人民政府的基地的条款,同时加进不允许外国干涉包括香港在内的我国内政的条款。
全国政协副主席程思远出席了今天的会议,出席会议的还有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的部分内地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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