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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生命献人民——记全国公安战线二级英雄模范娄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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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12-01
第5版(国内专页(政治·法律))
专栏:

年轻生命献人民
——记全国公安战线二级英雄模范娄刚
姜晓明 储一冰
1989年国庆。举国上下,一片欢腾。
然而,一个不幸的消息却在江苏省睢宁县传开:睢宁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娄刚,为抢救国家财产,在扑救烈火中壮烈牺牲。噩耗传来,在短短一个星期内,便有1000多人自发地到娄刚家中和工作单位凭吊慰问。
1989年9月29日下午2点30分,睢宁县双沟镇交管所民警娄刚在徐淮公路上执勤。突然,一辆急驶而来的货车在他面前刹车了,司机火急火燎地向他报告:前方一公里处有一辆装货的卡车着火了。娄刚一听,二话没说,直奔现场。
徐淮公路43K弯道处,大屯煤电公司的一辆日野牌载重货车正在熊熊燃烧,车上满载着300张创花板圆桌及200多张折叠椅和一只盛着150公升柴油的油桶,一旦燃烧爆炸,后果不堪设想。
娄刚赶到现场,他一面维持秩序,疏导交通,一面组织群众扑火救车。
一辆卡车开来了,被娄刚拦住,求借灭火机。这位司机很干脆:“拿吧,救火要紧。”娄刚跳上车,取下灭火机,大步流星朝火场奔去。
火,还在无情地燃烧。娄刚跑到火势最猛的地方,没等站稳,就抱起灭火机,按动了鸭嘴开关。这时,只听“轰”的一声,灭火机突然爆炸,娄刚一头倒在血泊中……
娄刚参加公安工作仅有一年多,在这短短的时间内,他曾3次冒着生命危险抢救旅客的生命。
今年7月5日,宿迁市一辆长途客车在双沟镇不远处翻到路边河中,洒出的汽油在河面上燃起大火,车中40多名旅客的生命受到严重威胁。娄刚和战友们正巧巡逻到此。他跳入齐腰深的河水中,钻进车厢救人。43名旅客被救了上来,娄刚累得瘫倒在地。
今年9月5日中午下了一场小雨。正在交管所吃午饭的娄刚立刻放下饭碗,上路巡查。刚出门,便见铜山县一辆个体大客车,在交管所东侧翻入路旁一米多深的水沟内,几十名旅客挤成一团。娄刚一脚踹碎车窗玻璃,将旅客一个个从窗口拉出。
娄刚所在的双沟交管所设在徐淮公路上,每天车流量达1万多辆次。交警的值勤点不固定,没有岗亭。盛夏,烈日当空,路面温度高达60多度;隆冬,北风凛冽,滴水成冰。娄刚从上岗那天起,直到牺牲,总是第一个到达指定位置执勤。
娄刚利用业余时间记了三本读书笔记。他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做到文明管理,依法管理。今年5月,徐州运输公司四队一名驾驶员违章超速行驶。第二天,娄刚找到这个驾驶员,耐心宣传交通法规,并按章处理,使对方心服口服。第三天,这位驾驶员和单位领导给交管所送来一面锦旗,称娄刚是“公路交通管理的卫士,汽车驾驶人员的知心。”
娄刚参加公安工作后,积极要求进步。7月9日,他郑重地向党支部递交了入党申请书。他在申请书中这样写道:“我对党忠诚,积极工作,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他用行动履行了自己的诺言。今年11月12日,公安部发布命令:追授娄刚同志为全国公安战线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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