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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完善充实新一轮承包 承包基数力求合理 避免企业内部分配不公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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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2-01
第2版(国内新闻)
专栏:

  南宁完善充实新一轮承包
承包基数力求合理 避免企业内部分配不公
新华社南宁1月31日电(记者梁鹏志通讯员梁左文)刚刚结束的广西南宁市1990年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签订大会表明,已推行5年的南宁市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将在新一轮承包中得到完善和充实。
早在去年10月,南宁市就对1989年底承包期满的市属71家企业的领导班子进行了考核,充分做好新一轮企业承包的准备工作。这次大会签订合同的29家企业是第一批,其余的42家企业也将在2月底以前全部完成新一轮企业承包。南宁市新一轮企业承包在措施上突出了以下方面。一是完善了确定承包基数的办法。在坚持“一户一议一定”的原则下,综合考虑下列因素:市向上级财政的包干任务;企业近二至三年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企业近期内是否有新增能力等。尽可能使基数确定做到科学、合理,避免了以前定基数时很少进行横向或纵向比较、从而导致“鞭打快牛”或“保护落后”的现象。
二是明确企业经济利益分配,避免企业内部分配不公。在新一轮承包中,除特殊贡献外,承包者在3年承包期内工资晋升原则上不能超过两级;承包者的年收入可高于职工年平均收入的1至3倍,但计算基数只含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和奖金,其它补贴不计;按企业规模和对国家贡献的大小分档确定递增承包者收入的起点倍数和增加幅度,明确规定生产第一线工人收入要明显高于二、三线工人。
目前,南宁市属工商企业已签订各种承包合同的有143户,占应签合同企业总数的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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