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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管好路边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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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2-28
第6版(读者来信)
专栏:应答

  如何管好路边店?
浙江省长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石建民来信:针对目前路边店存在的问题,我认为应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教育。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个体劳动者协会应加强对路边店店主和从业人员的法制和职业道德教育,让他们遵纪守法,文明经营,勤劳致富。
强化监督。在路边店较集中的地段,应建立行业自我管理小组,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管理。同时,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严格审查从业登记制度,对擅自开店的应予以查处。
搞好协作。路边店的管理涉及面广,管理难度大,因此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加强协作,运用行政、法律、经济、教育等手段,对路边店进行综合治理。
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委宣传部柳清河来信:近年来,各地出现了不少路边店,这对于过往行人住宿和就餐无疑提供了方便。但一些地方由于管理不善,致使路边店存在着“脏乱差”现象。如何解决?我认为应着重抓好3项工作:
认真审批。近年来,由于当地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一些路边店的土地使用、开门营业等审批手续不健全,不严格,致使路边店布局不合理,管理十分混乱。因此,把好建店开业审批关是管好路边店的首要一环。对那些布局不合理、条件不具备的申请业户,不批给宅基地,不发给营业执照。
勤于检查。工商、税务、物价、计量、卫生、交通、公安和当地政府,应采取经常检查、突击抽查等办法,使一些搞歪门邪道的路边店店主和从业人员防不胜防。这样,便于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果断处理。对无营业执照的业户,该取缔的就取缔;对敲诈勒索、发不义之财的,该罚款的就罚款,该吊销执照的就吊销执照,该法办的就法办;对非法开店或出租转让店铺的,该没收的就没收;对为嫖娼卖淫提供方便的,应交司法机关处理。
公安部治安局廉旭来信:去年9月以来,广东省肇庆市对路边店进行清理整顿。他们采取了打击、取缔、教育、防范、管理等综合治理措施,取得初步成效。其主要做法是:
依法惩处违法违章经营的路边店。市有关部门取缔了有违法行为的32家路边店,责令有违章经营的72家路边店停业整顿。
加强对店主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各区、县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学习班等形式,结合典型案例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店主和从业人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加强对路边店经常性的管理工作,堵塞路边店申办执照、经营活动和治安防范等方面的漏洞,并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工作,发现违法违章行为及时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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