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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转让”为名 行欺骗之实 芙蓉化工厂不成熟技术使二十多家企业上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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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10-29
第2版(经济)
专栏:

  以“转让”为名 行欺骗之实
芙蓉化工厂不成熟技术使二十多家企业上当
本报讯 据中国化工报报道:湖南临澧县芙蓉化工厂转让不成熟的“肌醇新工艺”技术,致使20多家企业受骗上当,非法获利60多万元。
去年12月22日,该厂在中国化工报刊登一则广告,说能转让提供可靠的肌醇新技术,包生产成本每吨12万元,产品包销3年,以年产肌醇3吨计,可获利21万元。
以后,该厂又召开“新闻发布会”,引得一些企业汇款购买。今年4月7日,湖南益阳市化肥厂罗竹松给中国化工报来信,揭发湖南临澧芙蓉化工厂转让不成熟技术的欺骗行为。中国化工报派记者去实地作了调查,发现这个厂是临澧县科协停薪留职干部李艺开办的个体性质企业,从业人员基本不具备化工专业知识。该厂也不具备科研开发能力,所谓肌醇生产新技术是出钱买来的不成熟工艺,目前根本不能用于工业性批量生产。
为此,中国化工报发表了《坚决制止技术转让中的欺骗行为》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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