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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保”又“让”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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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11-20
第2版(经济)
专栏:快语新言

  既“保”又“让”好!
夏珺
改革开放后,各种形式的经济联合体如雨后春笋层出不穷。推动联合体运行的是新的利益机制,即联合体各方利益均沾,风险共担。无疑,在联合体里各方的利益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一损俱损,一荣俱荣。但在处理各方利益关系时还有一个很关键的问题:以谁为主?
汤阴“鸡公司”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以农民的利益为主体。在兼顾各方利益时,尽可能向农民让利;在各方共担风险时,又保护农民的最基本利益。这一“让”一“保”,实在是明智之举,因为没有农民养鸡的积极性,各方利益就无从谈起。
道理说起来并不复杂,可实际做起来并不那么容易。有些联合体为什么搞不好?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各方利益处理不当,各方都想“以我为中心”,打自己的小算盘,在利益面前斤斤计较、争抢不休,冷了生产者的心。生产者固然离不开主管部门、服务部门的引导、服务,但生产者毕竟是创造财富的主体。若生产者没了积极性,生产上不去,主管部门、服务部门利从何来?
希望各地联合体的各方,都能从汤阴“鸡公司”这一“让”一“保”中受到启发,注意保护生产者的积极性,先予后取,共同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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