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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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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12-01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建议与要求

  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最近,我通过访问、座谈和调查,了解到一些企业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今年有一个二级油田招工规定,男性录取线与女性录取线相差二三十分。结果,在招收的38名新工人中,只有两名是女同志。而这个油田的待业青年中,女青年占大多数。对于在岗位上工作的女职工,一些单位搞所谓的优化组合,以淘汰女职工。我局下属一个单位,采取这种方法,淘汰女职工23人。她们绝大部分年富力强。
有的单位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做得不好。比如,有关文件明确规定,怀孕7个月以上和哺乳期女工不上夜班。但是,这一规定在女工比较集中的一些单位没有切实执行。有家石油公司通过问卷调查,发现由于女职工劳保条件没有落实,有67.9%的女工患风湿性关节炎、胃病、心动过速和妇科疾病;有81%的女工小病不看,带病生产,体质日益衰退。
在生活待遇上,一些单位的女职工也受到歧视。南充市有一家石油企业,分配住房以男方为主。这一内容还写进分房条例之中。这家企业有一个女劳模,因为丈夫不在这家企业工作,就没有分房的权利。
建议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川石油管理局 
 职工疗养院工会 刘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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