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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益的磋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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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3-16
第4版(国际新闻)
专栏:综述

  有益的磋商
本报记者 吕网大
3月12日至13日,安理会5个常任理事国在巴黎举行了关于柬埔寨问题的第三轮磋商,以寻求柬埔寨问题的早日全面政治解决。此间舆论认为,这次磋商是有益的。
从会后发表的磋商纪要看,5国代表在由联合国组织柬埔寨大选、成立柬埔寨全国最高委员会和建立联合国在柬过渡时期权力机构等三个问题上达成一致。5国同意在柬过渡时期建立的“全国最高委员会”应包括柬各方代表,而不是仅包括单独某一派。同时,5国都赞同建立一个“联合国在柬埔寨过渡时期权力机构”,由柬最高委员会授予它一切必要的权力。虽然在柬埔寨实行大选为期尚早,但5国代表已就此进行了讨论,并一致同意未来的大选应当在联合国主持下进行。这些经磋商确定下来的原则既肯定了柬埔寨最高委员会代表国家的主权,同时也强调了联合国的作用。尽管这还是粗线条的,但比前两次磋商进了一步。
由于安理会5个常任理事国所处的不同地位和利益关系,各方的分歧意见仍相当尖锐。如对柬埔寨现有两个政权的处置问题就是分歧的一个焦点。中国方面强调,现有的两个政权,即合法的民柬政府和越南扶植的金边政权都必须同时解散,这是举行公正、自由选举的前提。但有的国家竭力反对,主张维持现状,提出联合国可以参与到现有行政机构中去发挥作用。人们可以看得很清楚,一个由越南扶植的政权是不可能做到中立、公正的。有些国家以前曾提出“砍头留身子”的方案,即解散中央政权,保留地方政府,这次又建议中止两个政权的职责,使之中立化,对现存机构分成三类区别对待。第一类如国防、财政、安全、新闻等部门,须由联合国控制;第三类对大选没有影响的部门如卫生、教育、电讯等,予以保留;介乎于两者间的部门由联合国监督。几种意见相持不下。第二个分歧点是“联合国在柬埔寨过渡时期权力机构”的职责范围问题。有的国家主张保留金边政权,忌讳由联合国权力机构取代两个政权;有的则指出该权力机构就是搞大选。中国方面则明确认为联合国权力机构应担负起行政管理和主持大选两项职责,以取代现存的政权,确保过渡时期顺利完成。
在这次磋商中,5国都赞成条件成熟时,争取按“5+4方案”进行磋商,即采取5国同柬埔寨4方直接讨论柬问题的解决方式。这是值得欢迎的。因为解决柬埔寨问题,关键还是要靠柬冲突各方,外部努力只不过起一种推动作用。
          (本报巴黎3月14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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