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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元门票没白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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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3-23
第8版(副刊)
专栏:

  八元门票没白花
张雨生
江南的一座小县城,迎来了某市歌舞团,因有“洋歌星”表演,门票卖到8元一张。“洋歌星”名不副实,记者认定是“欺诈行为”,写了报道,登在2月7日的《东方时报》上,并声称应该诉诸法律。我读后,想了想,觉得对于某些观众,8元门票没有白花。
事情很简单。某国向中国某市输出劳工,其中有几位对歌舞有点兴趣。市歌舞团负责人得知后,灵机一动,立即与雇用单位协商,以本团10名男演员相抵,临时换来了5位。歌舞团有了“洋歌星”,真正的舶来品,顿时声威大增。其实这算不得“欺诈”。歌舞团可以邀请外国人,外国人也可以应邀在中国演出。要说有点不地道,主要在于该县县城贴出的那张大广告:“特邀5名世界著名摇滚歌星来我县演出!”但这广告,既说“邀请”,又说“来我县演出”,那口气,似乎不是外来的歌舞团所写,而是本县接待部门,或是剧场管理人员所为。那5位外国劳工当然算不得世界著名歌星,本来就不是嘛!但在目前的中国文化市场上,胡吹乱捧歌星舞星早已司空见惯。跳过两次舞,唱过三支歌,就被冠以“著名歌星舞星”者不计其数。演出广告就这么写,信不信由你。法院若受理这类“欺诈”案,恐怕设专门法庭也忙不过来。什么叫“著名”“不著名”,还不是凭嘴一说?反正吹牛不犯法。
不过,该认真思索的地方还得认真。例如,某些观众一见“洋歌星”,为什么那样欣喜若狂?且看两个镜头:
——歌舞团带着“洋歌星”来了,县城8万余人掀起了购票热,剧场门前人山人海,临时开了三个售票处。还是供不应求。第一场1500个座位抢购一空,还加售了421张站票。第二场至第十四场(每日两场),场场门票抢手。
——枣红色的帷幕徐徐拉开。“第一个节目”,报幕员话音未落,台下掌声雷动。5名汉子摇头晃脑地上场了。高鼻梁,蓝眼睛,袒露黄色胸毛。观众盯了片刻,认定不是化装的同胞,而是“正宗老外”,掌声再次爆响。
两个镜头,一个全景,一个特写,“洋歌星”的轰动效应是显而易见的。不过花8元门票,不能仅仅以看看高鼻梁为满足。狂热过去之后,观众终究要听歌看舞,欣赏表演艺术。然而,蓝眼睛手舞足蹈,摇来滚去,可既“摇”不到点子上,又“滚”得不是地方,根本谈不上什么艺术性。观众失望了,还没演到一半,人走场空。引颈以待的,眼见一个个退出剧场,有的摇头,有的骂娘,又纷纷挤到窗口,喊着退票。可不可以这么说,即使他们是真的歌星舞星,也值不得那么狂热。这些年,西方的、港台的歌星舞星在大陆大大走红了一阵,如果冷静地作点艺术分析,让人失望的地方也不少。
高鼻梁,蓝眼睛,长胸毛,黄头发,对某些观众确有吸引力,倒不是他们在艺术上有什么了不起,而是我们的崇洋心态在作怪。西方有许多好东西值得我们学习,在经济发展、科学技术某些方面,我们还不如人家。但在文化艺术方面,我们决不比人家矮三分。中华民族的文化艺术源远流长,博大精深,也颇为外国人所称羡。但是近年来,民族虚无主义论调甚嚣尘上,文化艺术领域的崇洋心态异常活跃。某市歌舞团显然是利用这种心态掏观众腰包,结果却使观众得到了教训。难怪这个县城的市民们说:“以后对于‘老外’,也不能那么盲目崇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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