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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们认为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草案 符合全国人民特别是香港同胞根本利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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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4-01
第1版(要闻)
专栏:

  人大代表们认为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草案
符合全国人民特别是香港同胞根本利益
新华社北京3月31日电 出席七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代表在审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草案时认为,基本法草案充分体现了“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正确处理了香港与内地两种不同社会制度的关系,为保持香港的长期稳定繁荣提供了根本保证,符合我国人民、特别是香港同胞的根本利益。
许多代表指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经过4年零8个月的工作,集中了一大批专家学者的智慧,广泛听取了各方面人士特别是香港同胞的意见。既吸收了大多数人的意见,又尊重少数的意见;既维护了国家主权和民族利益,也照顾到各界的利益,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创造性运用。
许家屯代表在发言中说,大陆与香港同胞同是中华民族的优秀子孙,1997年香港回归祖国之后,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和成员。但是,由于历史原因,由于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的不同,对一些问题有不同的立场和见解,这是很自然的事情。这就需要大家相互了解,相互沟通。基本法草案的制定,就是一个内地与香港相互了解沟通的过程,是一个少有的民主过程。它的透明度,它的吸收意见的广泛性,它的尊重各方意见的精神,都是值得肯定和发扬的。
福建的李立士代表说: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草案完全符合我国国情。它的制定向全世界宣告,我们的改革开放方针不会改变,我们的“一国两制”方针不会改变。
安徽的郑锐代表说,我们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无论是对中国,还是对全世界都是一件大事。用这种方式解决香港问题,完全符合我国人民包括香港同胞的根本利益。
来自香港的廖瑶珠代表说,基本法草案是一部很好的法律,充分体现了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徐是雄代表说,基本法草案是一部创新的法律,在无先例的情况下,草委会能草拟出这样一部法律,值得赞赏。
吉林的陈鼎铭代表说,采取“一国两制”的方针,不仅解决了收回香港的主权问题,而且可以保持香港的稳定、繁荣。
台湾的代表认为,基本法草案的制定,将对台湾问题的解决产生重大影响,实现祖国统一是大有希望的。
广东的梁灵光、曾昭科、梁广大、沈永椿等代表认为,基本法草案充分照顾了香港历史的、现实的情况,给予香港特别行政区高度的自治权,真正体现了港人治港。
江苏省的陈立、华保良代表认为,基本法草案规定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许多权利,还规定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这对于维护全国的安定是十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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