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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解决大中型企业有关问题 民建提出五条建议 中共中央国务院复函表示感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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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4-02
第1版(要闻)
专栏:

  就解决大中型企业有关问题
民建提出五条建议
中共中央国务院复函表示感谢
新华社北京4月1日电 中共中央办公厅日前复函民建中央办公厅表示,民建五届二中全会向中共中央提出的《关于解决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当前几个问题的建议》,对进一步搞好治理整顿、深化改革,解决当前大中型骨干企业在发展中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具有重要的价值。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对民建中央表示感谢,并诚恳希望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复函还通报了国务院有关部门对民建《建议》的落实意见。
去年年底,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的精神,民建五届二中全会讨论提出了《关于解决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当前几个问题的建议》。这份《建议》是在民建中央会同地方组织经过半年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是贯彻落实中共五中全会精神,发挥民建参政职能的具体行动。这个《建议》从五方面提出了看法和建议,供中共中央和政府采择。
——加强对能源、原材料的综合平衡和计划管理,确保对大中型企业的优先供应。
——调整信贷政策,缓解大中型企业当前的资金困难。
——适当调整财税政策,逐步规范税制,形成大中小企业平等竞争的外部环境。
——进一步完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
——重视和加强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素质。
民建中央这个《建议》报送中共中央、国务院后,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领导同志十分重视,及时作了批示,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立即将《建议》印送国家计委、国家体改委、财政部、物资部、人民银行和税务局等有关部门。各有关部门对这个《建议》都十分重视,组织有关人员认真作了研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还会同上述有关部门召开了座谈会,对落实问题共同作了研究。国务院有关部门认为,民建《建议》中提出的许多意见是很有道理的。它反映了我国大中型骨干企业发展中的主要矛盾,提出了解决问题的一些措施和办法;对推动企业健康发展,有重要的价值,是对政府工作的有力支持和促进。
目前,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进一步研究和落实民建《建议》中提出的意见,有些意见已经采纳,有的正在拟订具体措施和办法;对一些比较复杂的问题,也已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深入地调查研究,能解决的争取尽快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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