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6阅读
  • 0回复

“逼”出来的办法——吴县住房制度改革记事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4-10
第6版(国内专页(经济))
专栏:

  “逼”出来的办法
——吴县住房制度改革记事
本报记者 李茜
最近几年,位于太湖之滨的江苏吴县景象大变:一幢幢新居民楼拔地而起,大批旧公房翻修一新,与优美的自然景观相互衬托,融为一体。
这变化从何而来?吴县房地产公司的同志回答说:变化来自住房制度改革。
吴县拥有60多万平方米公房,分布在全县32个乡镇,其中42万平方米是住宅,住户大都是店员、小学教师、手工业者。公房中1/3以上是解放前遗留下来的老房,也有不少是五六十年代建的简易住宅。前几年,房管部门面临两大矛盾:一曰“紧”,即住房供不应求;二曰“破”,即大批公房年久失修,塌房事故不断发生。
矛盾的根子在城镇管理公房长期实行“低房租、大福利”政策。1984年以前,吴县居民住房每平方米平均月租金9分9厘,最低的月租金仅1分7厘,只够买一根针。那几年,吴县住公房的居民每年交纳房租60万元,而旧房维修费却要120万元。从1984年起,县财政停止了对房管部门拨款,房地产公司的日子更加困难。
如何摆脱困境?吴县房管部门的同志学习了中央关于住房体制改革的政策,认识到出路只有改革,走振兴房地产的新路。
改革是从商品房开发起步的。1984年,他们贷款50万元,在浒墅关镇香桥住宅小区建造商品住宅楼3660平方米,很快售出,盈利10万多元,打响了商品房开发的第一炮。接着,他们又在团结桥、木渎镇翠坊、陆墓镇宋泾桥、东山镇莲花村建立住宅开发区,区内的设施配套,道路畅通,绿树成行,环境优美。同时,他们还在各乡镇建立了14个商品房开发点,并将商品房建设纳入了乡镇市政建设总体规划。
随着经济实力的壮大,房地产公司从1987年开始,把部分资金投入乡镇商业用房的建设,先后投资347万元,在黄棣、湘城、通安、望亭、木渎、陆墓等14个乡镇,建造商业用房1.4万多平方米,拓宽街道,调整和增加了一批商业网点,使一些乡镇的镇容市貌迅速改观。
5年间,吴县房地产公司在全县开发建设各类商品房20.6万平方米,实现利润450万元。现在,这个公司的商品房建设以速度快、质量好、售价低、质量高闻名全县。
“低租金、大福利”,使房地产部门成了单纯行政机构,头脑里没有商品经济观念。经过这几年的实践,他们开始认识到,房屋也是商品,房管工作应向经营管理型转变。
吴县房地产公司由一潭死水变成了活泉,企业经济效益的增加,很快转化为社会效益,公房维修工作大大加强了。居住在老旧公房里的,大都是乡村小学教师、理发员、合作商店的职工等等,他们收入微薄,无力买房,工作单位也没有钱给他们修建职工宿舍,只好栖住在设施简陋,年久失修的破旧公房里。房改后,房地产公司有了一定的经济实力,1987年,他们抽出开发商品房的利润150万元,对老旧公房住宅区分期分批进行分片综合治理,包括屋顶整楞、墙壁粉刷、油漆门窗、改做地坪、翻修下水道等等。目前已完成治理工程13万平方米,占老公房面积的65%。综合治理后的公房住宅区,道路平坦,上下水道畅通,住房焕然一新。
居住条件改善了,公司与住户的关系也随之起了变化。过去住户拒交、拖欠房租的现象比较普遍,自1987年以来,公司房租收缴入库率连续3年达到100%。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