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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婚登记乱收费透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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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4-11
第7版(读者来信)
专栏:调查与思考

  办理结婚登记乱收费透视
最近我们调查了我区14个乡办理结婚登记的收费情况,发现这些乡办理结婚登记时,平均向每对夫妇收费20.80元,有的乡向结婚登记的每对夫妇收费达70多元。这些收费项目大多不合理,其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
硬性摊派。有些乡把结婚登记与征收屠宰税结合起来。有关人员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向每对新婚夫妻征收3头猪的屠宰税共12元,否则不予办理婚姻登记手续。据办理结婚登记的干部反映,有关部门把屠宰税征收数额分配到乡,如果乡里完成了屠宰税的征收任务,有关部门便返回25%的屠宰税作为奖励。为了完成任务,乡政府便硬性摊派,办理结婚登记的干部也只好照此办理。
变通要钱。有些乡打着提高人口素质的旗号,摊派多种费用,如婚姻家庭知识学习费、婚前健康检查费、婚前咨询费、新婚教育书本费、计划生育保证金等。这些名目繁多的费用,有的根本与结婚登记无关,就是与婚姻登记有关的婚前健康检查的收费情况也十分混乱。目前,不少地方有关部门未经批准,不管是否具备婚前健康检查的条件,在没有制定统一的婚前健康检查标准的情况下,一律搞婚前健康收费“检查”,有的地方只收费不检查。
超前收费。有的乡在办理结婚证时,就征收母子保健费。仅这一项,每对结婚夫妇就需缴纳24元。
办理结婚登记乱收费的情况,造成了不良影响:
增加事实婚姻。1988年这14个乡的事实婚姻有15例,1989年事实婚姻增加到31例。
影响干群关系。办理结婚登记本来是一件喜事,但不合理摊派增加了群众的负担。一些群众认为干部只知道巧立名目要钱,使干群关系恶化。
建议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婚姻登记制度和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严格依法办事,及时纠正婚姻登记中的乱收费现象,并作出严肃处理。
          四川遂宁市市中区民政局 何裕泉 刘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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