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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为世界和平与发展服务——来自世界法律大会中国组委会的报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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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4-16
第3版(综合)
专栏:

  法律为世界和平与发展服务
——来自世界法律大会中国组委会的报告
本报记者 毛磊 张志业
北京。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主持下,正进行着一项紧张而有条不紊的准备工作——迎接本月下旬举行的第14届世界法律大会。
4月12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了中国组委会会议,各方汇报的情况表明:准备工作全部就绪。
就在这前几天,总部设在美国华盛顿市的“通过法律维护世界和平中心”的执行委员会副主席汉内白莉夫人专程到北京,同中方进行磋商并进行会议最后的筹备工作。
在中国组委会的办公室,记者看到了来自世界各地的报名信函,一份份专题论文已发排付印,有的已装订成册。
事情可以追溯到五年前。1985年,当时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的任建新,率领中国代表团出席了“通过法律维护世界和平中心”在西柏林举行的第12届世界法律大会,并在会上被选为“中心”执委会成员兼亚洲主席。同时,“中心”主席赖恩先生和许多国家代表建议,希望能在北京召开一次世界法律大会。这项建议,得到了中国政府和有关方面的支持。1987年,在汉城举行的第13届世界法律大会上,正式宣布第14届大会在中国北京举行。
来自各方面的消息证实,“中心”和许多国家法律界朋友认为,在中国举行大会,将会使“中心”在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的事业中取得更大成果,发挥更大的作用。同时也必将使中国法律界与“中心”所联系的成员之间的友好关系更加密切。
北京第14届世界法律大会的主题是:法律为世界和平与发展服务。这个主题以简洁的语言完整地表达出世界各国法律工作者的共同心愿。在这次会上经过热烈讨论,一致同意了北京大会这个主题。
中国组委会主席任建新向记者谈到,各国法律界人士云集北京,围绕法律为世界和平与发展服务主题,共同研究,探索如何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建立国际政治新秩序,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为和平与发展做出努力,具有重要现实和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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