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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形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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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5-31
第6版(理论研究)
专栏:

  实现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形式
高焕喜
逐步建立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运行机制,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也是当前治理整顿期间,深化改革的重点之一。实行计划经济,意味着对国民经济的运行要进行计划调节。那么,在现实经济运行中需要通过哪些具体形式来实现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的有机结合呢?
回顾十年改革以来经济建设中的经验教训,我认为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的有机结合,可以通过如下一些形式来实现。
一、战略规划。经济发展的战略规划是一定时期内经济发展的整体布局和目标设计。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应成为进行战略规划的一个重要指导思想。作规划既要考虑全局利益、生产水平、资源现状、发展目标、比例关系、总量平衡等,同时又要考虑价值规律、市场供求、生产者利益等。比如,在制定涉及全局性的指令性计划指标时,就必须以价值规律的要求和市场的供需关系为基础,尊重企业和生产者利益;而市场自由调节的部分,则必须在国家依据全局要求划出一定范围的基础上去发挥作用。制订经济发展战略规划的过程,既是统筹考虑全局经济发展,协调各种经济关系的过程,也是根据不同时期的不同条件,权衡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利弊得失,使二者互为补充,抑弊兴利,相得益彰,有机嫁接组合的过程。
二、政策法规。政策法规是党和国家规范和引导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手段。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应成为我们制定政策法规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商品经济。我们的政策法规体现的是广大劳动群众的意志,它一方面要符合计划经济的要求,另一方面又要适合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它在规范社会经济发展方向,协调社会各方面经济利益,抑制社会经济流弊的同时,又需要有一定的弹性和灵活性。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克服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互相脱节,避免单独发生作用的局限性。在实践中,能否使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相辅相成,促使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应是检验经济政策法规的根本尺度。
三、经济杠杆。价格、信贷、税收等调节社会经济生活的经济杠杆,应成为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有机结合的载体。特别是价格可以成为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理想载体,因为价格既可以体现市场机制的作用,也可以成为计划调节的杠杆,它既可以反映商品的价值,也可以适当背离商品的价值,反映与调节供求关系。因此,我们在广泛调查和科学预测的基础上,及时地制定和规范社会产品的价格,就成为组织协调社会经济发展的十分重要的一环。我们既可以在尊重市场和价值规律的基础上,根据社会需要制定某些产品的计划价格,也可以制定既具科学性和灵活性,又有导向性和权威性的指导性价格,还可以通过国营商业对自由价格予以引导,调节市场供求关系。
四、社会服务。开展系列化的社会服务,有助于把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的有机结合落到实处。首先,通过有组织地开展生产资料供应、生产加工、储运、销售、技术咨询、信息传递等社会服务,可以把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的要求结合起来,发挥推动生产,衔接供求,稳定物价,提高效益的重要作用,促进生产的社会化和专业化,促进社会经济稳定协调地发展。其次,在开展社会化服务的过程中,既可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矛盾,又可以及时反馈信息,以便上级有关部门在战略规划、政策法规、经济杠杆诸方面及时作出必要的调整。当然,社会服务本身也应该坚持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精神。
五、行政管理。一定的有效的行政管理是促使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有机结合的重要保证。首先,行政管理是组织协调生产、落实指令性计划指标和指导性计划指标的强有力措施。其次,行政管理是组织培育市场、疏通流通渠道的重要手段,比如行政管理在组织批发市场和贸易中心,进行远距离流转和期货交易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最后,行政管理还是建立市场规则,克服市场无序现象,惩治抢购套购、投机倒把、囤积居奇、掺杂使假、欺行霸市等社会弊端的有效措施。
上述实现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有机结合的诸种形式是共同发生作用的,不可偏废。当然,在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不同阶段不同领域与不同层次上,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各自所占的比重也会不同,其结合的程度要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两者结合的具体形式也会相应地发生某些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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