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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小无端爱令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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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5-31
第8版(副刊)
专栏:

  “少小无端爱令名”
向川
赖宁,一个闪光的名字。今年的儿童节在学习赖宁的热潮声中来到了。将这一活动健康、持久地开展下去,必将对培育一代新人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
赖宁精神的内涵是极为丰富的,它的基础就是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爱劳动,爱护公共财物。就像宋任穷同志所说,学习赖宁应该突出爱国这个主题,切忌避免片面化。因此,每当听说有的地方单单以赖宁救火牺牲的行为来教育孩子,使他们往往产生冲动,去做自己力所不及的事情,我就不由产生隐忧。
这里我想到龚自珍的一首诗。人们大都称道他的乙亥杂诗中“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的诗句,其实他四年之后(1819年)写于己卯年间的一首诗也极佳:
少小无端爱令名,
也学无术误苍生。
白云一笑懒如此,
忽遇天风吹便行。
我尤其喜爱诗中的头两句,觉得除了自我反思之外,还包蕴着对青少年教育的哲理成分。
近读4月27日《文汇报》,有篇题为《学赖宁切莫单纯模仿》的新闻报道,导语很抓人,也很让人震惊:“向少年英雄赖宁学习的活动开展以来,全国已发生多起少年儿童因救火而牺牲或致伤的事件。”寥寥几句,道出了许多发人深思的问题。
有的文章,集中的一点是对他舍生忘死地扑灭山火的事迹频频渲染,使未经世事的孩子们产生了某种错觉,认为非救火不足以成为英雄!其实,赖宁连着几次救火,从另一个角度来考察,正说明火灾火警屡次发生,说明该地区防火工作的疏漏,未成年的孩子舍身救火,未尝不是成年人的犯罪!不知道宣传者们注意到这一客观事实没有?
赖宁因救火而牺牲,我宁可把这件事看成一起成年人失职造成的事故,赖宁的英勇行为不能抵消成年人的责任。把这一点如果说明白,或者有勇气向小读者检讨反省,也许就不会出现上面提到的新闻了。
“少小无端爱令名”,一个“无端”说明了孩子们的幼稚、天真和单纯,继赖宁之后因救火而牺牲或致伤的孩子们,(我听说为了出名还有自己纵火自己救的),对我们的宣传工作提出了一个新的、不可或缺的要求:如何防止片面化。
据报纸披露,《赖宁日记作文选》以及宣传赖宁的出版物目前在全国已达1000多万册(份),别的不知道,至少反映赖宁的长篇小说已有两三部之多,一个十四岁的孩子,即便是呱呱落地起便开始与众不同、出类拔萃,他的事迹要化为几部长篇小说,用十几万或几十万字加以形容描绘,恐怕有些勉为其难了吧!作者在其中难免要进行大量的艺术加工,典型拔高,对于赖宁本人,我并不认为是一件好事,对于学习赖宁的少年儿童而言,意味着什么也是不言而喻的。
总之,由龚自珍的诗想到热衷于救火的孩子,总感到忧心忡忡。看来,在新闻报道、宣传方法上掌握到适可而止、恰到好处的程度,是我们仍须重视的课题。“六一”儿童节到了,说点降温败火的话,但愿别扫大家的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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