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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集体、国家共同出资出力 上海二轻局办住宅合作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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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6-30
第2版(经济)
专栏:

  个人、集体、国家共同出资出力
上海二轻局办住宅合作社
本报讯 据《解放日报》报道:解决上海城市居民住房难的一条新途径——“住宅合作社”,正在该市悄悄出现。在上海市岚皋西路“上海工联住宅合作社”住宅基地,3幢6层公房挺拔矗立,其中一幢楼房已披上了红色的外衣,配有白色的“相拼”,在阳光照耀下格外醒目。
“上海市工联住宅合作社”是市二轻局为了解决系统内中小企业职工住房困难,率先在国内创办的。自1987年底成立以来,改变以往个人住房由国家和单位承包分配的惯例,采用个人、集体、国家三者“吃拼盆”的办法,共同出资出力,1年多时间3幢公房拔地而起,300多户困难户,不久即可乔迁新房。
合作社成立时,400多名职工和40多家企业,纷纷报名入社,成为职工社员和单位社员。资金比例职工社员分3次支付造价的1/3,单位社员出资1/3,还有1/3先由合作社向国家贷款,房屋竣工分配时仍由单位社员承担。到目前为止,职工社员已支付房款200万元,集体企业支付200万元,合作社还从各方面筹措1000万元低息贷款,用于建房周转资金。
合作社社员在付款时,事先确定要房面积,合作社按房屋的不同朝向和层次,确定不同的价格系数,然后采取抽签办法,在机会均等前提下合理分配。上海钢锯厂老职工许启棠,夫妻俩和一个34岁的儿子,居住在一间13平方米的房间里。因为无房,儿子婚事接连“告吹”。可是钢锯厂是个小厂,几十年未造过房,因此,全家把希望寄托在住房储蓄的中奖上,节衣缩食,每年省出1500元参加各种与房屋有关的储蓄、奖券活动等,连续买了3年,年年希望成泡影。老许说:“我真绝望了!我们四周新公房一幢幢建起,近在眼前,远在天边,真想啊!有了住宅合作社,我们可有希望了,我老伴卖掉了祖传的金项链,儿子拿出了所有的积蓄,还向亲戚借了4000元,我们共支付9000多元,可望得到14平方米的一室户。现在要分房了,媳妇也上门了。”
其实,合作建房并非我国首创,它早就是一些国家解决住宅问题的主要形式之一。目前全世界有40多个国家,建立了7万多个住宅合作社。
1987年,在一次全国住宅会议上,上海市二轻局介绍了合作社情况后,国内很快推广开去,目前已有23个城市建立了56个住宅合作社,不少地区进展超过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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