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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要求各地 进一步实施法定计量单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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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10-18
第2版(经济)
专栏:

  国务院办公厅要求各地
进一步实施法定计量单位
新华社北京10月17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最近转发了国家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实施法定计量单位的请示》,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直属机构贯彻执行。
国家技术监督局在《请示》中说,近年来,我国在宣传和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废除市制、限制英制、改革米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目前,除一些特殊领域外,已基本完成了向法定计量单位的过渡。科学、统一、实用的法定计量单位的推广和采用,进一步统一了我国计量制度,对贯彻改革、开放的方针,促进对外贸易、科技交流起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坚决贯彻《国务院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各地区、各部门应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全国推行我国法定计量单位的意见》的要求,继续深入地进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宣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大力开展对土地面积法定计量单位的宣传、普及活动。在统计和对外签约中要采用我国土地面积的法定计量单位,并在有条件的地方,进行改革土地面积计量单位的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
从国际的发展趋势看,英制正在缩小使用范围,各国都在逐步淘汰旧的英制设备。为避免造成我国的经济损失,对英制设备的引进要采取谨慎的态度。有关部门对1986年以前制定的目前正在使用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计量检定规程中的非法定计量单位要进行修订,并争取在“八五”期间完成。对因特殊原因而沿用的非法定计量单位,有关部门也要认真研究,制定出改制方案并抓紧组织,逐步实施。新印刷的粮票要一律采用法定计量单位,原来的市制单位粮票可同时流通,并使其随着自然的损耗而逐步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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