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8阅读
  • 0回复

就斯洛文尼亚发行新货币 南人民银行采取针对措施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10-19
第6版(国际)
专栏:

  就斯洛文尼亚发行新货币
南人民银行采取针对措施
新华社贝尔格莱德10月16日电 (记者邵云环)南斯拉夫人民银行采取措施,以抵消斯洛文尼亚共和国新货币“托拉尔”进入流通后所产生的消极后果。
南人民银行行长弗拉特科维奇16日在记者招待会上宣布了行长理事会就此作出的6项决定。
斯洛文尼亚自10月9日使用新货币后,未及时回收并向南中央银行上缴原来流通的南货币第纳尔,致使居民手中的大量第纳尔突然流入南其他共和国,给联邦金融体制造成极大混乱。据南人民银行副行长估计,这批第纳尔大约有50亿之多。
弗拉特科维奇在向记者解释联邦中央银行采取的措施时说,行长理事会已决定,斯洛文尼亚银行必须在3天内向南人民银行上缴其实业银行、邮局储蓄所和簿记局的金库里现有的全部约80亿—100亿第纳尔钞票和硬币;11月中旬以前斯洛文尼亚还应归还它在6月27日以前欠南人民银行的270亿第纳尔;如果斯洛文尼亚无视上述决定,上述款项将以10月8日的比价成为斯洛文尼亚欠南人民银行的外汇债务(约折合12.4亿美元)。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