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阅读
  • 0回复

岂能如此对待批评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10-22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调查汇报

  岂能如此对待批评
本报记者 傅钉根 郑红深
今年1月22日,本报读者来信版以《制药厂赚亏心钱 出售被封劣质药》为题,刊登了一封署名黎民、向明的读者来信,批评河南三门峡市制药厂销售被该市药检所查封的劣质药复方胃友片的行为。来信刊出后,三门峡市制药厂立即致电本报,称该文“严重失实,纯属诬告”。1月26日,厂长贾宏伟等6人亲赴本报,称那封200多字的来信,“句句是谎言”,“造谣惑众达到了丧心病狂的地步”,要求本报立即予以更正。本报群工部对被批评单位的来电来访十分重视,派记者赴河南、广东调查事实真相。
三门峡市制药厂是一个以生产复方胃友片、乳酶生、食母生等为主要产品的中型制药企业。
自1985年以来,这个厂违反药品管理法的行为时有发生。1985年生产的乳酶生不合格,一次损失126万多元。到1989年,三门峡市制药厂已负债584万元,是固定资产原值的3倍多。
1989年8月至12月,三门峡市制药厂生产复方胃友片123.215万瓶,经药检部门检测,这批药品质量全部不合格,其中51.285万瓶已流入市场,尚库存71.93万瓶。1990年1月11日,厂质检科封存了这批复方胃友片。3月20日,三门峡市药检所正式下文查封了这批劣质复方胃友片。同时,三门峡市卫生局决定没收这批现存的劣质药品,并对三门峡市制药厂处以制售劣药价值1倍的罚款。
1990年2月5日,调入该厂的贾宏伟同志开始负责全面工作(3月20日被任命为厂长)。5月13日,贾宏伟以企业已陷入困境为由,向市卫生局提交了申请免交罚款和把被查封的复方胃友片由厂返工处理的报告。市卫生局5月28日作出批复,把原来所做出的处罚减至2.3万元,并同意该厂返工处理这批劣质药的请求。
然而,三门峡市制药厂并没有对这批药品全部返工处理。在劣质药解封之前,1990年2月13日,这个厂就已将3000瓶劣质复方胃友片分别销售给河南陕县和卢氏县医药公司。解封之后,1990年7月和9月,又将14万瓶劣质复方胃友片销往广东普宁县某医药公司。
据调查,销往广东普宁县的14万瓶劣质药,三门峡市制药厂是作为兽药处理的。但作为兽药处理,三门峡市制药厂事先并未经过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在发票及药品内外包装上也未注明“兽用”字样,几乎是原封不动。他们的作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
除销售劣质复方胃友片外,三门峡市制药厂还将销售单位退回的食母生、乳酶生换上新的批号标签,重新销往外地。对这一点,厂领导一直矢口否认。可记者在调查时,还在厂里的药品仓库发现一批已换标签但尚未销出的食母生。这批食母生原批号为1989年8月,却被换成了1990年12月的批号,使药品的负责期延长了1年零4个月。至于退回的乳酶生、食母生是否合格,因时过境迁,查无实据。三门峡市药检所的同志认为,不论怎么说,这种擅自更换标签的作法是错误的。
对上述违法行为,三门峡市制药厂前任和现任的主要领导人是负有责任的。据一些职工反映证实,事情在厂内暴露后,一位副厂长在一次会上说,谁把这事说出去,就开除谁。之后不久,厂保管员、销售计划员先后被调离岗位。但厂领导认为,这几个人的调动与劣质药事件被揭发无关。而那位被调动了工作的保管员对记者说,她调动工作的要求早已提出,厂里一直不予理睬,可为什么偏偏在有人反映了问题后才调动她呢?
经过调查证实,本报1月22日刊出的读者来信属实。三门峡市制药厂对报纸的批评,本当实事求是,有则改之,吸取教训。但该厂个别领导人一味强调本厂利益,对报纸的批评有抵触。厂长贾宏伟等6人来到本报,提出无理要求。为达到为其“正名”之目的,他们弄虚作假,制造假材料,汇报假情况,组织不明真相的职工给本报写信,对报纸的批评表示“愤慨”。事实证明,他们这样做的结果是错上加错。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