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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代表在联大发言 阐述中国对裁军问题的立场 重申坚持不扩散核武器原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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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10-23
第6版(国际)
专栏:

  我代表在联大发言
阐述中国对裁军问题的立场
重申坚持不扩散核武器原则
新华社联合国10月21日电 (记者杨跃华)中国驻日内瓦负责裁军事务的侯志通大使今天在联大一委发言时指出,和平、安全与裁军同建立国际新秩序密切相关。制止军备竞赛,实现有效裁军,是争取建立国际新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
他说,中国一贯反对军备竞赛,主张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外空武器、化学武器和生物武器,主张禁止发展任何新型大规模毁灭性武器,并大幅度裁减常规军备。
侯志通说,中国政府一贯高度重视并致力于推动核裁军和防止核战争,而且从不回避自己的责任。中国从拥有核武器之日起就郑重宣布,在任何时候和任何情况下,不首先使用核武器,不对无核国家和地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中国希望所有拥有核武器的国家都能宣布无条件地承担同样的义务,并建议缔结一项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国际协定。中国希望这一倡议能得到积极的响应。
他指出,联合国《第三个裁军10年宣言》强调,核裁军仍占有最优先地位,必须继续迫切谋求早日裁减和最终消除核武器。他敦促拥有最大核武库的国家进一步履行其特殊责任,率先停止试验、生产和部署核武器,并早日实现大幅度削减它们部署的各类核武器。
他说,在大力推动核裁军的同时,也应促进大幅度裁减常规军备。他对军备密度最高的欧洲地区达成的常规裁军协议表示欢迎,并希望裁减下来的军队和武器装备不应转移到别的地区。他认为任何双边和多边的军控和裁军协议都应当有助于维护所有国家和地区的和平与安全。
关于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化学武器问题,侯志通指出,作为无化学武器国,中国一贯主张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一切化学武器,早日实现无化学武器的世界。
他还希望对限制国际军贸及军贸公开与透明度问题予以注意,以利于建立相互信任,促进共同安全。最大武器出口国应率先采取有效的自我限制措施,大幅度减少其武器出口。要防止利用出售武器侵犯别国主权、干涉内政或支持分裂活动。
新华社联合国10月21日电 中国驻日内瓦裁军大使侯志通今天在第46届联大讨论国际原子能机构的年度报告时发言,重申中国在核出口方面坚持的3项基本原则,即仅用于和平目的、接受国际原子能机构的保障监督及未得到中国同意不得转让第三国。
他说,在和平利用核能的国际合作方面,中国政府采取了积极、慎重和负责的方针,一贯主张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不主张、不鼓励、不从事核武器扩散,不帮助别国发展核武器;支持《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提出的防止核扩散、推动核裁军、促进和平利用核能的国际合作等3大目标。
侯志通在发言中还提到,中国政府去年派观察员参加了《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第4次审议会,今年8月原则决定参加该条约。他表示,中国将积极开展和平利用核能的国际合作,促进和平利用核能事业的发展,愿意继续为世界和平利用核能事业的繁荣与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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